簽證與身份
簽證和身份是關聯但不同的兩個概念。 簽證是從美國境外進入美國境內用的。 而身份是在美國境內才有的。 打個比喻, 簽證是進入美國的敲門磚, 用它可以尋求進入美國。但並不是每一次敲門都一定能進門。 而且一旦置身於美國境內, 這個敲門磚就沒有用了。 你在美國境內能逗留多久, 不看簽證而要看身份文件:邊境蓋章以及 I-94 卡。 如果海關的人認為你進入美國的真實目的與你在申請簽證的表述目的不一致, 他有權拒絕你入境。 另外,一個人一旦離開了美國, 就無所謂身份。 你的身份處於懸置狀態。 等你憑有效的簽證重新進入美國,有了I-94卡,才又回到有效的身份。 由於簽證和身份的性質用途都不一樣, 他們的時間長短也不一樣。 一個人可以有表面有效的簽證, 但實際上已經失去了有效的身份。 一個人也可以是簽證已經過期了, 但在美國還是有合法的身份。 這裏涉及到簽證與身份的問題,
詳情請參見:簽證與身份,貌似而實不同。
最後,申請人持有效的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並在這片自由的土地上生活,學習或工作。這個時候,是否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大部分的簽證都是有期限的,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必須在非移民身份到期前離開美國,逾期居留將影響下次的非移民簽證申請或被禁止進入美國。此外, 非法打工和逾期居留可以導致一個人表面有效的簽證失效。根據美國移民法的規定,如果在美非法滯留時間超過180天但少於1年,該非法滯留者一旦離開美國,3年之內不准入境美國;如果非法滯留時間超過1年,則該非法滯留者10年之內不准入境美國。
意圖的轉換(change of purpose)
通過商務簽證,旅遊簽證或學生簽證進入美國後,一些人的計畫和想法可能發生改變,也就是所謂的赴美意圖轉換,那麼他們就應該轉換身份,比如把旅遊身份換成學生身份,或者遞交移民申請調整為移民身份。 時過境遷,情勢變更, 意圖自然轉換, 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從美國簽證官的角度看, 他希望每一個簽證申請者的意圖表述都是真實的。 如果一個人到了美國以後,馬上要求轉換成其他的身份,移民官就會懷疑申請人在當初申請簽證時,做了虛假陳述,掩蓋了到美國來的真實意圖。 搞不好會被扣上“簽證欺詐”(visa fraud)或者“簽證預謀”(preconceived intent) 嫌疑的帽子,導致轉換申請被拒,甚至影響到下次入境。所以, 我們一般訪客建議進入美國後, 要等60天后, 才向移民局提交轉換身份的申請。
欲瞭解簽證欺詐,請參見:入境後即刻身份轉換會牽涉到簽證欺詐嫌疑。
非移民的身份不是一成不變的。 非移民進入美國後, 可以在合適的時間提交合適的移民申請。 移民申請可能會影響到某些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但它不一定會影響到非移民身份的維持。 所以, 搞清楚意圖轉換的途徑和原則,區分簽證與身份的貌似而實不同,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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