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辦到綠卡當然是好事,但是李瑞想到那段等待及煎熬的日子,還是覺得不怎麼好受,本想辦到綠卡後就天下無敵了! 然而,現在李瑞才知道,取得綠卡之後,要維繫這張綠卡,也是要花費一番苦心的! 第一個遭遇的問題就是,雖然家人陸續搬到了美國,但是李瑞的工作好好的,而且相當穩定,這個時候辭掉,到了美國,以自己的英文程度,實在很難找到同樣的工作機會,但是包括家人和朋友都不斷地提出警告,取得綠卡之後,如果沒有長期待在美國,綠卡會出問題,難怪很多朋友戲稱拿到綠卡起,就是做移民監的開始。李瑞比較關心的是,像他這樣必須在原住地工作的人,到底要多久飛一次,綠卡才不會有狀況呢? 綠卡持有人離美 安全返回期眾說紛紜 朋友間,有的說是六個月; 有的說一年; 有時又傳來海關變嚴格了,只要離開美國三個月以上,就會被刁難,每個消息都讓李瑞擔心不已,這樣迷迷糊糊不是辦法,與是拖著小王,乾脆到專業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去問個清楚! 其實,李瑞的問題,也是很多持有綠卡,卻不能不離開美國的人同樣的困擾,儘管每個人原因不一樣,然而到底要怎麼處理才能保住綠卡? 多久以內必須飛回美國才不會有問題? 是大家一直關心的問題。嚴格來說,美國發給申請人綠卡,就是要解決必須長期待在美國生活定居的人的居留問題,如果不是需要定居美國,理論上就不需要持有綠卡,也就不需要繼續給予居留權。 然而,需要持有綠卡,又不能一直待在美國的人,究竟要怎麼解套,才不會給自己帶來麻煩?一般來說,離開美國最好不超過三個月,不超過六個月更是必要,因為這樣移民局不認為是中斷居留,因此回到美國入關時,面對海關關員的詢問,能說出個適當的講法,並不會有過度嚴格的處理! 180天是原則 移民官員自有判斷 但是如果離開美國的時間超過了180天情況就不同了! 依照美國移民法的規定,在美國境外滯留超過180天,移民局就有權判定這位綠卡持有人,沒有居留美國的實際需要,也就是不符合發給綠卡時的先決條件,既然沒有長期以美國為居留地的意圖,移民局就有權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也就是說180 天絕對是個關鍵點。 當然,這是一個原則性的時間點,也確實有人在三月至六月以內返美,卻遭到了嚴格的對待; 也有人超過六個月卻安然返美,這與入關時的說明,移民局官員的判斷有關,屬於個案特例。大體來說,90天或180天還是一個關鍵! 如果可能,絕對不要逾越,能夠短些當然更有利。但是不得已離美過久的人,又要怎麼處理呢? 對於離境三個月或六個月以上的人,移民局官員可能判斷綠卡持有人有意放棄居留權,進而在入境時採取動作,而移民官判斷的幾項原則,主要就是你在美國生活的深入程度,例如重要家人是不是定居在美國? 在美國境內有沒有事業或工作? 有沒有繳稅? 在國外待這麼久,有沒有境外收入? 是不是已申請豁免國外所得? 掌握在美證據 證明居留需求 在生活上,則會瞭解在美國有沒有自己自住的房子或是長期承租的房子? 有沒有銀行帳戶、信用卡 、汽車、各類保險、綠卡外的其他證件(如駕照),甚至各類的會員證(卡)。從這些地方來判斷,你是不是真的有長期居留美國的實際情況。當然,離美這麼久的原因、動機最好也要相當有說服力! 例如生病、照顧病重家屬、處理房地產......。 不過,陳冠英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團隊建議,離美不要超過三個月或六個月,是比較穩妥的作法。如果真的要離美超過90天至180天,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辦理回美證,但是單單是回美證,並不是免死金牌,移民官還是會針對上面的幾大要素,來判斷綠卡持有人是不是繼續需要持有居民身分。 有了專業的解說,李瑞算是明白了! 但也感到移民法律繁複,請一個熟悉法律的專業團隊在後面指導支持,在法律範圍內,審時度勢,提供協助,才是最大的保障,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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