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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申請轉為公民 入籍要居住滿五年四年零一天可視為五年 但不能再提前90天遞件2016/06/07 維加斯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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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妻子的照片,老林心裡還是難掩難過,儘管妻子已經過世四年了! 而妻子臨走前還不忘記交代,趕快把綠卡變成公民吧! 為了妻子的病,老林申請了再入境許可證,來回並沒有什麼問題,當然超過一年的離美,也讓老林在美期間被中斷,一切都要從新算起,自己是2012年8月12日回到美國。據說只要連續在美國居住四年又一天,就符合條件。更可以在達到條件的90天前,就遞交入籍申請,算算2016年9月13日滿四年又一天,那麼是不是2016年5月14日就可以遞交申請入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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