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媽媽近來一直笑得很開心,全家移民美國的計畫一步一步地向目標邁進,對兒子總算有了交代,而且誰說在美國沒有親戚就辦不了移民? 自認精明的趙媽媽東打聽西盤問,很得意地打聽出EB-5這條投資移民的管道,然而真正在趙媽媽心底深處的考量,還是自己的兒子!
當時到了美國,別人忙著血拚、逛街,趙媽媽卻忙著到處請教律師,問得很清楚,根據項目的規定,外國投資移民需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到美國核准的項目或區域中心,如果滿足相應所需條件,例如創造10個就業機會等,可以獲得美國綠卡,而且除了受益人可以獲得永久綠卡,主申請人的配偶,以及21歲以下的孩子可以一起受益。是一個投資,全家受惠!
於是,立刻找了個律師,開始辦起投資移民,本來感覺還挺順的,但是隨著款項繳清,開始感覺不同了! 所有進度也與原先被告知的不同,嚴重落後! 趙媽媽雖然三番兩次的抗議關切,但是一直被虛與委蛇,完全沒有辦法!
滿21歲 將成關卡
最讓趙媽媽擔心的就是孩子馬上就要21歲了,怕會不符合規定,但是每次催問,回答都是耐心等候,實在讓人難以接受,最令人氣結的是這麼三拖四拖,真的拖過了兒子的21歲生日!
回想整個過程,趙媽媽在2012年5月找到紐約的一家移民律師樓,這間律師樓是一個皇后區長島市市的酒店項目辦理投資移民。律師在2014年4月13日提交了I-526申請,到去年6月8日移民局才批准,不過沒有想到的是,趙媽媽的孩子在I-526表獲批之前已經滿21歲,所以無法通過投資移民申請,當然也無法與父母一起獲得綠卡,而為孩子申請綠卡是趙媽媽投資移民的主要目的。趙媽媽的兒子出生於1994年2月,在提交I-526申請時在21歲以下,但是等申請下來以後,已經過了21歲。
趙媽媽心裡一肚子氣,但也是莫可奈何! 2016年11月底,趙媽媽將投資移民律師告上法庭,根據法庭檔和趙媽媽的律師葛福博的說明,投資移民律師在向趙媽媽介紹自己時,趙媽媽已和對方說明,自己辦投資移民,都是為了讓孩子獲得綠卡,也就是說明瞭不是為了自己,當然,更已明確告訴投資移民律師,孩子的出生年齡,但是投資移民律師沒有說明投資移民排期可能會導致孩子無法一起獲得綠卡。
既已成年 自行申請
而以目前來看,趙媽媽現在必須把情緒放下來,因為事情並沒有到達不能挽回的地步! 依據現行的移民法規,趙媽媽的兒子仍然有一線希望, 一起獲得綠卡! 他可以用父母的錢自己重新申請EB-5,在證明資金來源時說,是父母的贈與即可被接受。只是好端端一樁事,硬是成了箭靶,還是讓人心生不悅!
除此而外,趙媽媽同時深切地感受到,移民法律是個相當專業的問題,中間有許多要注意的細節,需要諮詢及聘請一個熟悉法律的專業團隊在後面指導支持,讓專業律師在法律範圍內,審時度勢,提供協助,才是最大的保障,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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