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期中選舉前一週的10月30 日,川普總統的一席話,又成了全美的焦點,因為這次川普可是要挑戰憲法層級的出生公民權! 依他的說法,打算簽署一項行政命令,規定在美國境內出生的非法移民子女將無權獲得美國國籍。
川普受訪時的原文大致是: “現在,只要是個人,來到美國生了個孩子,這個孩子就自動成為了美國公民……獲得所有權益。美國是世界上唯一如此的國家。這很可笑。這種情況應該結束。”接著他補充說,這正在進行中,將以命令的形式成為現實。
川普指責 為此花數十億
這個話題不是川普第一次提到,但是這次這麼煞有介事的透過媒體宣布,意義非同小可,自然造成關注! 川普緊接著在31日在推特發文寫道:“所謂的出生公民權浪費我們國家數十億美元,對我們的公民很不公平,不管怎樣一定會被廢除的。這並沒有包括在第14修正案的範圍之內,關鍵在於'受其管轄'(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這段文字,這是許多法律專家所同意的。”更強化了此案非做不可的架勢。
而川普所提的憲法第14修正案,在1868年被寫入美國憲法,其中明確保障的“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當時主要為了在內戰後保護獲釋黑奴的平等權益。文字具體表述是:“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並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難度大 終將由法院裁判
因為儘管大多接受憲法第14修正案是指無論父母身份和國籍為何,只要出生在美國領土,即為美國公民,但未明示是否包括非法移民所生的兒女。而1898年美國最高法院對華裔人士“黃金德案”的裁決為美國公民的結果,更被引為重要判例,但是,仍有論者認為最高法院對於非法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權,到目前為止從來不曾有過任何明確的判例,因此也都還有疑慮空間。
非法移民子女的出生公民權,也成為這憲法修正案中爭論最激烈的議題之一。長期以來,一些保守派人士都認為,第十四條修正案只適用於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而不包括未經許可進入美國的移民。顯然川普是採用了這個立場,也正朝著這個方向進行修正規畫。
不過,在議論聲中,川普忠實的支持者曾從事法律工作的共和黨參議員葛萊姆(Lindsey Graham),就立場鮮明的支持川普修正“這種荒謬的出生公民權政策”,並表示將會按照總統提議的“路線”提出立法。不過,不論透過國會立法,或是行政命令,預期都會引起爭議。
出生公民權 採用國家少
此外,媒體還大力著墨的另一焦點,就是川普說美國是唯一採用出生公民權的國家。採用出生公民權的國家真的在全球來說,算是少數,如今,大多數國家不實行出生公民權,而是實行血緣公民權,即父母將自己的公民身份傳給子女。在可以獲得2016年國籍法信息的174個國家中,有39個(不到四分之一)給予在自己國內出生的人公民身份。這是美洲國家最普遍的做法: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和巴西等國都遵循這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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