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開始, 又要申報所得稅了! 不管您是新移民或是資深移民, 由於川普的新稅法, 這次申報就開始適用, 如何清楚掌握, 相當重要!
首先, 必須瞭解, 納稅的對象, 包括公民及綠卡持有人, 在納稅年度, 只要有收入, 就必須要申報年度所得稅。綠卡簽發的日期, 就是新移民登陸的日期。一年之中只要有一天持有綠卡, 就算是美國的納稅居民, 需要在次年4月15日之前申報前一年的個人所得稅。這就是美國稅法實行的全球徵稅的原則。
對於新移民來講, 第一年報稅紀錄相當重要, 尤其要注意申報海外資產, 以免造成日後的麻煩! 許多新移民常常考慮過度, 或是思慮不周, 而沒有在第一年報稅時, 將海外資產申報進來, 反而造成了日後的麻煩。
一般來說, 新移民剛來美國, 不容易馬上找到工作, 生活費用必須用之前攢累的資金, 如果沒有在第一年申報海外資產, 那麼大筆的生活費, 由海外匯進美國, 很容易引起注意, 既然在申報時, 沒有填入海外資產, 那麼一筆一筆的資金匯來, 是從哪裡來的呢?
沒工作卻有錢 易啟疑竇
之後, 新移民生活需要, 必須消費、買車, 甚至買房子, 在美國沒有收入, 那麼這些錢又是怎麼跑出來的? 最後的結果就是可能被國稅局盯上, 質疑匯款來路不明而調查, 使問題複雜化。甚至有新移民因此惹上官司。
新移民拿到綠卡之前沒有美國的稅務責任, 所申報的海外資產並不需要在美國繳稅。很多新移民不瞭解美國的情況, 最開始也沒有做規劃, 基於種種自己的顧慮, 未能如實申報中國的資產, 反而讓自己日後陷入了難以解釋花費來源的困境! 這並不是一個好的做法。
因為, 本身在美國又沒有工作及收入, 之後一筆筆的匯款進入在美國的帳戶, 那麼不是擺明瞭在海外有收入來源? 既然有收入來源, 又怎麼會申報沒有收入? 站在稅捐機關的立場, 當然會產生疑問。然而如果第一次申報時, 就如實申報在海外的資產, 那麼以後被查稅時, 就可以根據第一年申報的海外資產, 進行解釋, 資產和匯款比例相符, 就是最具說服力的證據。
至於新年度稅法新規, 與過去的不同, 就是納稅人須要注意, 把海外所持有的公司利潤送回來, 申報並繳稅。新稅法中一項最新的SEC965條款規定, 在美國之外的公司, 股東只要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 佔有該國外公司的股份超過50%, 如果該公司有未分配利潤,則持有50%股份的美國納稅人需要報繳公司累積的未分配利潤, 稅率在8%-10%, 可以選擇分8年付清。
利潤未分配 仍須繳稅
按照新稅法, 未分配利潤即使沒有分紅(公司多年累積的未分配利潤), 在中國的大股東也需要交美國的稅。這一項新規定, 對於在國內有公司的新移民影響很大, 需要特別注意。
按照美國全球徵稅的稅法原則, 獲得綠卡後, 納稅人全世界所有的收入都需要在報稅時如實申報。隱瞞當年的收入, 不管是在美國或是海外, 後果都很嚴重。
面對日益嚴格的新移民政策,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 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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