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政府2019年8月14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發布“ 公共負擔不予受理”(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新規,供公眾閱讀並提出意見,60天的審閱和評論期完畢後,這份最終規定將於2019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成為最新移民法規,朝向杜絕公共負擔的目標邁進。然而眼見10月15日逼近,始終不見對應的新表格出爐,讓大家好不著急,千呼萬喚引頸翹望之下,終於在10月9日晚間等到了回應!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在9日晚對需要審核“公共負擔”情況的移民或簽證申請表格,進行了更新,同時宣佈舊表將於10月15日作廢。新表增加了調查申請人領取公共福利情況的內容;同時新出爐了一份I-944表,專門針對調整身份(綠卡)申請人,用於審核他們的“自給自足”、“自食其力”能力(Declaration of Self -Sufficiency)。
由於新移民法規將新移民的生活照顧,回歸了自給自足的精神,新移民必須依靠自己的能力、家庭成員、贊助者(Sponsor)和私人機構而不是依靠公共資源(public resources)。也就是確保移民自己不會成為公共負擔!移民官在審核綠卡申請案時,必須把使用公共福利視為“重大不利因素”,申請人曾申領、或正申領依法獲得的各種公共福利,決定他們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若答案是肯定的,則可能駁回綠卡申請!
領取福利 填入新表
基於這個原則,移民局推出新的表格包括:
(1)I-485表格: 調整身份(即申請綠卡);
(2)I-129表格: 申請非移民性質的工作身份,包括以下常見的簽證:H-1B,H-2A,H-2B,H-3,L-1,O-1,O-2 ,P-1,P-1S,P-2,P-2S,P-3,P-3S,Q-1或R-1等;
(3)I-539或I-539A表格: 申請延長以及轉換非移民身份(即延長或轉換簽證);(4) I-864或I-864EZ表格: 經濟擔保。
這些新的表格,移民局增加了欄位,要求填寫領取公共福利(public benefits)的內容。要求填寫的公共福利包括:
(1)是否領取了聯邦、州、地方發放的、用於維持生活的現金補助;
(2)是否領取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
(3)是否領取對貧困家庭的臨時援助(TANF);
(4)是否領取糧食券(SNAP);
(5)是否領取現金救濟計劃(General Assistance);
(6)是否領有醫療補助(Federally-funded Medicaid);
(7)是否領取用於支付租金的Section 8房屋補助。
所謂公共負擔,新規則規定,只要在申請綠卡前36個月曾經領取過福利者,均在審核之列。也就是說,在任何36個月期間裡累計接受一項公共福利累計長達12個月以上的個人(而一個月內領取兩種不同的福利,按2個月計算),就可能被判定是公共負擔。
排除負擔 符美利益
享用公共福利,成為公共負擔,列入做為拒絕合法居留者申請綠卡的考量因素。隨著新表格的出現,所有使用“公共福利”的情形將會一目瞭然,進而篩選排除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人士取得綠卡, 符合美國的利益!
不過,對於新表格,不僅申請者本身、還有移民律師,甚至移民局官員對表格都要有一個熟悉的過程,所以申請人在填寫時最好諮詢移民專業律師團隊,由專業律師填表。
而面對日益嚴格的新移民政策,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 702-638-8886 , 702-308-4915 ,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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