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月,雇員會收到W-2表,年收入工資單,其中包括年收入,社安保健稅,聯邦,州和地方稅的扣繳,以及交納的退休金等。
如業主僱用員工,依法應在發薪水之前代政府扣除社安稅、健保稅、聯邦和州市收入所得稅。除此之外,還應為僱員繳失業保險和殘疾保險。
1、社安保健稅:社安保健稅英文為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 ACT,簡稱FICA,社安保健稅分為兩部分: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健稅。薪資收入的12.4%上社會安全稅(Social Security TAX),收入的2.9%交醫療保健稅(MEDICARE TAX),總上稅額為15.3%。其中僱主和僱員各分擔一半。即僱主和僱員各付7.65%的社安保健稅。
交納社會安全稅是有上限的,2019 年收入的最高限額為$132,900。交納社會安全稅是有上限是8239.80.醫療保健稅交納沒有上限。
2、扣稅額(WITHOLD):僱主應在發薪資前,在僱員薪資中予扣聯邦所得稅州市所得稅。予扣額還根據僱員的婚姻狀況決定。是僱主根據僱員填寫W-4表(僱員扣稅表),再用表式計算公式計算。總的來說,扣稅額不應少於去年稅款的100%,當年的90%。每個季度,僱主應根據薪資發放情況,社安保健稅,聯邦收入稅扣交,填寫941表。及時將稅交聯邦稅務局。僱主應根據地方薪資稅和失業保險稅填寫州工資和失業保險季報表,按季報州稅務部和勞工局。
3、新員工報告制度:僱主在僱用新僱員以前,瞭解被僱用者是否可以在美國工作,填寫I-9表(僱員資格審查表)。僱員被僱用後,表應保存三年。新僱員應填寫W-4表,僱員扣稅許可表,W-4表應包括雇員姓名、地址、社安號或報稅號、僱主名字、地址。(文:張百瑞會計師/提供,諮詢電話:702-998-9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