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突然傳出公民入籍考試,可以免除的謠言! 讓不少英文能力略有欠缺的人大感振奮,紛紛詢問查證並爭相走告。經過我們多方的求證,必須掃興的告訴大家,沒有這件事情,因為事實與傳言差距太大!
最近,由於拜登廢止了前總統川普制訂的入籍考試新試題,將考題一律恢復到2008年的版本,引起了移民圈廣大的關注;隨即傳出了拜登為協助移民入籍,決定擴大豁免入籍考試的範圍,讓更多的移民朋友能夠免試取得公民權,經查證過後,這些傳言並非事實!
依照現行辦法,想要成為美國公民,必須有英文的聽、讀、寫、說的能力。申請人是否有這種能力要由移民官員對其進行測試來決定。有關英語的理解能力和說英語的能力在移民官員對申請人進行面試時提出問題時申請人作出的回答來評判。申請人的英語讀寫能力則要通過專門的筆試來評判。
然而,若有以下幾種情況不受語言要求的限制:
---由於身體殘疾的原因無法達到相應的語言要求;那麼您可以豁免入籍的英語語言要求。
---由於精神疾病的原因無法達到相應的語言要求;那麼您可以豁免入籍的英語語言要求。
---50/20豁免原則:在提交申請時已經50歲或以上,且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美國居住至少20年; 那麼您可以豁免入籍的英語語言要求。
---55/15豁免原則:在提交申請時已經55歲或以上,且以永久居民的身份至少15年。那麼您可以豁免入籍的英語語言要求。
---65/20豁免原則: 如果您在遞交入籍申請時年齡滿65周歲或以上,並且獲得綠卡身份已滿20年,在公民考試方面,您不僅可以使用您的母語參加考試外,您還可以不需要學習全部的100道公民測試題,只需要學習標有星號(*)的20道公民測試題。
符合條件 不考英文
但是,必須要注意的是上面這些規定,只是准許豁免英語語文能力的要求,申請人依然需要參加公民考試才能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只是可以使用自己的母語參加考試,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要帶一名精通英語和您的母語的譯員和你一起參加入籍面試。
而申請醫療豁免的申請人,必須證明患有某些身體或發育方面的殘疾或精神障礙,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提交“殘疾豁免醫療證明”(移民局的N-648表格),並且需要醫生簽字。由於這項標準要求較高,醫生簽名不一定代表移民局會接受您的請求。即使移民局接受,也只是可以豁免參加英語的考試,移民局的面試,並不能取消。
因為,事實上,除了英語能力測試外,想要成為美國公民,要對美國歷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識有一定的瞭解。這一點也需要通過一套測試來評定。一般說來,可以不受語言要求限制的人也要達到這項要求,不過他們可以被准許參加另外一種形式的考試。也不是就不用參加面試!
可見載入籍程式上,面試是相當重要的一關,移民局有一定的堅持! 但是無風不起浪,這些傳聞又是如何出現的呢? 原來2月18日,拜登公佈的2021年美國公民法案中,一個條款規定如果申請者符合以下的要求就可以豁免參加入籍考試:
豁免考試 仍需面談
--- 在美國讀了四年高中
--- 高中時上了美國政治和歷史相關的課程
--- 獲得了高中畢業證書
不過,目前這法案還沒有從國會通過,因此並沒有真正實現。而所謂豁免考試,應該只是豁免英語能力測試及美國歷史政治考試,是不是代表就不用參加面試,還需要等到法案通過後,擬定的細則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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