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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中最關鍵的內容是什麼2021/05/21 維加斯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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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住房交易市場製度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根據合同的條款逐一梳理確認,一份詳細的權責分明、流程清晰的合同是保證購房順利進行的保證。 買家何種方式付款
付款方式,交易流程也有所不同。在合同中必須解釋買主將怎麼樣付款。大部分的買主在事前付些“訂金”。 “第三方信託公司” Escrow Holder是指一間不受買主或賣主影響的中立公司﹐他們會為買主保管訂金。在這一段裡買主也可標明是否需要貸款﹐ (如果需要貸款﹐要貸多少金額)﹔或者買主是否將以其他已有款項購屋。 買賣完成與交屋
買主何時會搬進住屋﹐賣主何時應該遷出。如果目前仍有房客居住﹐則需註明現有房客將怎樣安置﹐並可在此段註明買主何時可以取得鑰匙。 費用分擔與支付
合同中應註明買主或賣方誰將付那些買賣房屋的手續費。例如﹕房地產附近的環境(房子是否位在容易發生地震﹐火災﹐和水災的地區)報告費﹐產權保險費﹐代書公司手續費﹐地價稅﹐或其他政府費用。 影響房屋的狀況
合同中應說明交屋時﹐房屋應是買主在簽合同時的狀態。賣主不需整修任何已經損壞的東西。可是賣主必須要告訴買主任何賣主已知有損壞的部份﹐並應負責修復雙方已簽約後才損壞的任何部份。這一段也提醒買主﹐買主有權“檢驗”欲購房屋。如果檢查後有不滿的地方﹐買主可以取消合同﹐或者他或她可以要求賣主整修。雖然賣主不必修復全部的問題﹐如果買主提出要求後賣主拒絕整修﹐買主有權取消合同﹐並取回訂金。 整修
合同中應寫明賣方如果同意負責修理,他們必須在交屋前完工,買主也有機會在交屋前檢查,整修是否令買主滿意。 產權及所有權
合同中應為賣主解釋保障權益的一些報單。例如:賣主如果不擁有全部的產權,或是別人有權使用部份的地產(例如:電話或瓦斯公司或鄰居);這也可以保障某些模棱兩可的狀況,例如:未經{查或難以確認實際界限的地產。請記住,圍牆和自然界限,例如樹木或灌木不一定種在界限上。 買主不能履行時的最大損失
合同中應說明如果買主沒有足夠的理由卻取消合同,賣方可以告買主賠償損失。如果買主在這段文字前簽名,然後買主假若無故取消合同,雖然賣方仍然可以告買主,但是一般來說,買主損失的最大金額就是所付的訂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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