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離婚或分居文書(包括離婚證書、分居生活維持裁決書或書面的分居協議)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的金額可能被視為應繳聯邦所得稅的贍養費。付款配偶可以扣除贍養費,收受配偶必須將它列為收入。
注:您不能扣除以下根據離婚或分居協議支付的贍養費或單獨的撫養費(1)在2018年之後執行的,或(2)在2019年之前執行但经修改,并且如果修改明確規定放弃贍養費的扣除。您根據此協議收到的贍養費和單獨的撫養費不包括在您的總收入中。
贍養費要求
符合以下各項規定的付款才被視為贍養費:
• 配偶並沒有彼此進行聯合報稅;
• 以現金支付(包括支票或匯票);
• 款項是根據離婚或分居文書而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
• 離婚或分居文書沒有指定該支付款項不是贍養費;
• 支付款項時,配偶不為同一家庭的成員(只有當配偶在離婚或分居撫養裁決書下合法分居時才適用這項規定);
• 收受配偶死亡後, 付款人沒有付款(以現金或財產)的義務;並且
• 付款不是當作子女贍養費或財產協議。
不是贍養費的付款
並不是所有在離婚或分居的契約下支付的款項都屬於贍養費。贍養費不包括:
• 子女撫養費
• 非現金財產協議,無論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
• 支付款項是屬於您配偶共同財產收入的部分,
• 支付的款項用在維持付款人財產,
• 付款人財產的使用,或
• 自願付款(亦即並非因為離婚或分居文書而需付款)。
子女撫養費從來不可扣抵,也不被視為收入。此外,如果離婚或分居文書提供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而且支付配偶的付款少於規定的總數,支付的款項應先用在子女撫養費。只有餘額會被視為贍養費。
報告贍養費
如果您支付被視為贍養費的金額,您可以從收入中扣除您所支付的贍養費的金額,無論您是否分項列舉扣除。扣除贍養費付款在1040表【美國個人所得稅報稅表】和附副表1,額外收入和收入調整(Form 1040, 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和附Schedule 1,Additional Income and Adjustments to Income。您必須輸入收受贍養費的配偶或前配偶的社會安全號碼(SSN)或個人納稅識別號碼,否則您的扣除額將不會獲准,而且您可能要繳50美元罰款。
如果您收到被視為贍養費的付款,您必須將該金額包括在收入中。在1040表附副表1(Form 1040, 附Schedule 1)或1040-NR表(Form 1040-NR)副表NEC【未與美國貿易或商務有效連結之收入的課稅】(Tax on Income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U.S. Trade or Business)上申報收到的贍養費。您必須把您的社會安全號碼提供給支付您贍養費的配偶或前配偶,否則您可能要繳付$5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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