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張哥倫比亞大學的《撤銷決定書》的圖片在網路瘋傳,並引起了媒體的注意及報導!
依照網路及媒體刊出的圖片可以看出,這份的《撤銷決定書》是「哥倫比亞大學工程與應用科學學院」(The Fu Foundation School of Engineering and Applied Science)發出的,上面寫道:我們最近向您提供了關於工程與應用科學2022年秋季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通知書,但是在我們的談話中,你承認在微信上,針對最近紐約市發生的不幸,多次發出暴力威脅的言論,不符合哥大的政策及對學生的期望,不能被容忍,我們非常重視這些問題,所以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撤銷你的錄取通知書。
這份《撤銷決定書》是由哥倫比亞大學工程學院執行院長Gabrielle Gannon簽署,簽發日期就是不久前的4月14日。
而新聞媒體的報導,內容大致是一名中國學生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化工系錄取,準備今秋來美留學攻讀碩士。他在微信發朋友圈說,可以去美國買槍,然後轟死美國人了!有人把他的言論翻譯後,寄給哥倫比亞大學,哥大查證後,取消他的入學資格,並且將其預繳的4000美元學費退了回去。
這則訊息立即引起了議論,有人嘲諷美國不是有言論自由嗎,怎麼這樣說,就被取消錄取資格了?談到言論自由,的確是美國的立國標準,甚至寫進憲法,受到最高層級法律的保障。但是言論自由還是有底限的, 你可以罵總統是豬是狗,但如果你說要殺了總統,那立即就要被調查了。對其他人也一樣,在中國的口頭禪「我弄死你」,到了美國,可能就得進監獄了。
能獲哥大錄取,想必學業成績和各方面條件優秀。但品德不修,即使發洩民族主義情緒,諷刺美國槍枝氾濫,也絕對不應聲稱「來美國後買槍,轟死美國人」。值得探討的是這位同學揚言要買槍轟死美國人,是言論自由嗎?美國學生如果在社群網站發文,要槍擊同學,同樣會面臨員警拘捕、調查、處分,即使開玩笑也不可以,因為性命安全交關,由不得隨便開玩笑。
留學生在這方面似乎瞭解比較少,也不時有「禍從口出」的案件發生,最「出名」的莫過於2016年發生在愛荷華大學的中國留學生倪同學,他在社交媒體上寫了一句話:「這學期我這麼認真學習,如果學校還是讓我掛了,就讓教授們體會下當年”盧剛”的恐懼。」還配上了他持槍的圖片。
「盧剛」是80年代的留學生,也是愛荷華大學的,但他在1991年槍殺了他的博士生導師和系主任等5人後自殺。在愛荷華大學,「盧剛」絕對是一個禁忌。而倪同學本身是槍支愛好者,擁有多把槍支,他這言論一出,員警立即上門將他控制,並被押送到機場,遣返回國,連收拾行李的機會都沒有。
類似於「我要殺了你」、「我要弄死你」之類的話,在中國好像只是一句洩憤的話,但是在美國就觸犯法律了。沒人相信這位留學生會真的去買槍殺人,但是在美國就不一樣了,只要是涉恐言論,絕不等閑視之,這位留學生的案底可能還會被移交給移民執法局,以後申請美國簽證都難,別說來美國留學了。
這種情況值得所有準留學生和留學生重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影響自己的學業,畢竟我們花那麼多錢,可不是為了圖一時之快,而是求學。
面對經常變革的新移民政策,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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