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後時代來臨,各種經濟警訊不時出現,許多行業走向蕭條,連帶使得原先受雇的員工面臨失業的困境,許多拿著工作簽證應聘而來的雇員,也出現了自願或非自願的失業潮,而使自己在美的身份陷入了尷尬,移民局就此發佈公告指出,根據現有的法條或規則,這類外國籍受聘雇人員,仍然有一些選擇,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國!
首先就是60天的寬限期!這是法規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的寬限期,允許 E-1、E-2、E-3、H-1B、H-1B1、L-1、O-1 或 TN 類別(及其受撫養人),在停止就業後,保持身份長達 60 個連續日曆日或直到授權有效期結束。
在此期間,如果新雇主及時代表他們提交延長停留請求的申請書(例如,H-1B 身份外國籍受聘雇人員的 H-1B 雇主變更申請),外國籍受聘雇人員可能可以保持其非移民身份。 .
或者,如果外國籍受聘雇人員及時提交更改為新的非移民身份(例如 B-2 訪客非移民身份)的申請,或調整身份的申請,如果 符合條件,則他們可以在授權停留期間留在美國。
無法及時提交身份變更申請的外國籍受聘雇人員,或找不到及時為外國籍受聘雇人員提交雇主變更申請的新雇主,可能會被要求在此寬限期結束時離開美國。
正確提交 立即有效
目前的規則並允許,處於 H-1B 身份的外國籍受聘雇人員,在新雇主向移民局正確提交新的 H-1B 申請後,即可立即開始為新雇主工作,而無需等待申請獲得批准。
此外,持有身份調整申請(I-485 表格),且其基本有效移民簽證申請(I-140 表格),已等待至少 180 天的外國籍受聘雇人員,可以將基本移民簽證申請轉移!依次轉到與原雇主相同,或新雇主相同或相似職業分類的新工作機會。
外國籍受聘雇人員可以使用長達 60 天的酌情寬限期,申請更改其非移民身份,其中可能包括更改身份以成為配偶的受撫養人(例如 H-4、L-2)。 部分處於受撫養非移民身份的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身份附帶的就業許可,包括 E-1、E-2、E-3 或 L-1 非移民的配偶。 此外,如果滿足某些要求,一些 H-1B 工人的配偶可能有資格獲得工作就業許可。
其他可能的非移民選項包括學生身份 (F-1) 或訪客身份(B-1 或 B-2)。 要注意的是,根據法規,B-1 和 B-2 非移民訪客,在美國被明確排除在“從事熟練或非熟練勞動”之外,也就是不能工作。 而一些符合條件的F-1 學生,根據規定,可以從事有限的工作。
如果申請人在 60 天寬限期結束之前,提交了一份身份變更申請,即使在 60 天寬限期結束後,申請仍處於待決狀態,他們也不會成?非法居留。 如果申請最終獲得批准,則該個人的身份將發生變化,並被視為在申請待決期間一直處於授權狀態。 但如果申請被拒絕,則個人在拒絕決定後的第二天開始,算是非法居留。
及時提交 身份變更
外國籍受聘雇人員可以善用長達 60 天的酌情寬限期,尋求新的雇主申辦工作的非移民身份。 例如,根據所提供的具體事實,L-1 工作人員可能有資格獲得 TN、E-3 或 H-1B1 類別下的新工作。 及時提交身份變更申請,就可以防止在申請被裁定之前出現非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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