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人手有限,美國移民局(USCIS)案件積壓,讓許多新辦綠卡或綠卡到期,卻一直沒能拿到新綠卡的朋友,焦急不已!過去以來,綠卡持有人需要致電移民局,並預約附近的移民局辦公室蓋I-551的印章,親自攜帶檔資料,前往移民局指定的地點,按照預約時間去完成蓋章的手續。如此,不但申請人的負擔沉重,也佔用了移民局辦事處資源的配置!
顯然,移民局也關切到了這個現象,率先在在波士頓移民局推出通過郵寄方式寄發證明其合法永久居民綠卡身份的臨時證據,由於效果良好,決定擴大推行!
移民局在2023年3月16日宣佈,綠卡持有人可以通過郵寄方式獲得 I-551 蓋章(也稱為ADIT章) ,用以證明其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無需再親自前往移民局辦公室完成 I-551 蓋章。
I-551章是綠卡持有人的臨時身份證明,通常以下情況下需要I-551蓋章證明其身份:
1)首次登錄的新移民,且尚未收到綠卡;
2)I-90表格申請人,用於應對綠卡延期、或綠卡丟失補辦等情況的申請,且其綠卡延期信已經過期但該申請仍在移民局審批中的情況;
3)I-829表格申請人,用於EB-5投資移民去除兩年有條件綠卡限制的申請人,且其綠卡延期信已經過期但該申請仍在移民局審批中的情況;
4)I-751表格申請人,用於取消兩年居住條件限制的婚姻綠卡申請人,且其綠卡延期信已經過期但該申請仍在移民局審批中的情況;
5)提交N-400表格,申請入籍的申請人,且其綠卡延期信已經過期但該申請仍在移民局審批中的情況。
申請流程 因應更改
根據移民局公佈的新辦法,將出現新的流程,按照新流程,申請人可以致電移民局聯絡中心獲取I-551蓋章,移民局官員將會與申請人核實身份、實際郵寄位址,以及提供位址是否可以接收UPS或FedEx快遞郵件等資訊。
接著,移民局會根據申請人的需要,決定持有綠卡的申請人,是預約親自前來;或是透過郵寄的方式即可。也就是說,移民局可以為綠卡持有人預約向移民局外地辦事處提交申請,由申請人親自前往以簽發I-551蓋章;或通過郵寄方式,經由移民局外地辦事處審核申請請求項目,並向申請人郵寄帶有I-551蓋章、DHS蓋章,以及從移民局系統獲得的綠卡持有人列印照片的 I-94 表格。
移民局有權裁決申請人是否獲批I-551蓋章,並根據綠卡持有人的情況酌情決定有效期,基本上,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一年,除非法規或政策另有規定。
此外,部分綠卡持有人仍需要親自前往美國移民局外地辦事處領取臨時身份證明I-551蓋章,包括那些有緊急需求、在美國移民局系統中沒有可用照片或無法確認其地址或身份的人。
拿到證明 再去旅行
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並非所有的綠卡持有人都一定能通過郵寄方式拿到I-551章,因此在海外的綠卡持有人應該在拿到能證明其綠卡身份的文件後,再進行國際旅行,以免風險及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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