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頻繁被問到共產黨員到底能不能入籍美國?或已經超過5年沒有繳交黨費,已經自動退黨了?這些答案明確的題目,沒有任何彈性空間,竟然還存有一些坊間說法,混淆視聽,聽起來令人驚心!
為什麼說答案明確,因為美國的法律訂得清清楚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a)(3)(D)規定,不允許受理任何現在或曾經為共產黨黨員,或任何其他極權主義政黨黨員等相關人士的移民美國申請。
因此,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a)(3)(D),這類黨派成員沒有資格調整身份成為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他們也沒有資格通過領事處理程式獲得移民簽證。
為了明確執行這項法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2020年10月2日發布政策指南,明文強調凡是申請移民的共產黨員或其他極權主義政黨的黨員或與之相關的成員,都不會獲得受理。其範圍不僅是共產黨員,也包括任何與共產黨有關聯的一切團體和組織,例如解放軍、員警、國家安全人員;並可能擴及共青團、少先隊等等,而且處理相關人員移民申請的裁量權完全在移民官手上。
這項法規也明確的落實在申請移民的相關表單上,申請簽證的DS160表,申請綠卡調整身份的I-485表格, 申請入籍的N-400上,都要驗證申請人是不是共產黨員;如果你是共產黨員,則必須誠實填報!
*法律留有 例外規定
也許,您會強調,認識的誰誰誰,就曾是共產黨員,現在都移民成功多少年了!事實上,確實如此,上面移民與國籍法的條文雖然堅定,但是並不是鐵板一塊,而是有一些例外的彈性,例如對待非自願入黨,小於16週歲時入黨等種種特殊情況,移民法就留下了轉圜的空間,
如果有意移民的人士入黨非屬自願(例如法律有相關規定),或者入黨是出於獲得就業機會、獲得食物,住房或上學的必要條件,那麼他們依然保有移民美國的權利。這些外籍人士需要向移民官說明他們和共產黨的具體關係。
還有美國公民的一些家屬(例如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即使是共產黨員,仍有可能移民美國。不過,這屬於移民官的自由裁量權範疇內。
如果有意移民的人士曾經為共產黨員,但在申請移民前兩年或五年已經終止了黨籍,那麼這些外籍人士將保有移民美國的權利。他們在遞交移民申請時,需要向移民官說明終止黨籍的具體時間,並提供相應的證明和陳述。此外,移民官將決定這些人是否對美國的安全構成威脅。
如果一名外國人承認過去為黨員,但是做了可信的聲明:自己的黨籍或者隸屬身份已經在兩年前(在某些情況下,五年前)或更久之前終止了,那麼領館官員“應當接受該聲明”。領館官員“只有在有相反的證據或者其它可解釋的原因的情況下,才能拒絕該外國人的聲明。
*退黨不會 自動生效
至於5年不繳黨費 是不是算自動退黨?老實說,這是不可能的!所謂退黨,必須要做出一個主動的選擇,有個可信的聲明,足以說服移民官才行!
在這些例外規定中,移民官的裁量權相當大,充分的準備不可或缺。這時一位移民專業律師的協助,是最穩妥的依靠!
面對日益嚴格的新移民政策,我們必須有所認知,任何移民法規、措施編訂,都是大工程,也很可能影響到所有的移民朋友,相關移民訊息必須要專業的掌控,畢竟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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