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您經歷了在移民法庭申請庇護或其他移民的艱辛過程,但法官卻拒絕了您的申請。接下來該怎麼辦?可以透過上訴的法律途徑。 作為移民法庭中敗訴的一方,您有權將移民法官(The Immigration Judge's 簡稱IJ)的決定上訴至更高的法院,即移民局上訴委員會(The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簡稱BIA)。BIA將審查IJ的決定,以確定是否存在任何錯誤。如果他們發現IJ犯了錯誤,他們可以推翻決定並將案件退還給IJ重新裁定。當IJ發布拒絕您案件的決定時,他們應該提供一個解釋,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形式,闡明他們的理由。理解拒絕的原因是評估您在上訴中取得成功率高低的關鍵。 通常有兩種廣泛的拒絕類別:基於可信度(即法官不相信您的證詞)的拒絕,以及法官接受您的故事為真實但仍然認為您不符合所申請資格的拒絕。還有一類 - 法官發現您缺乏可信度,並且確定即使您的證詞是真實的,您也不符合資格的拒絕。基於可信度的拒絕往往更難在上訴中通過。因為BIA無法親自見到您的證詞,他們必須遵守IJ對您的舉證來判斷。要推翻負面的可信度判斷,需要確定法官推理中存在明顯錯誤,並展示所提供的證據支援您聲稱的可信度。另一方面,法官接受您的可信度但仍然拒絕申請的情況在上訴中成功的機會更高。在這些情況下,BIA可以獨立評估IJ是否正確地將法律適用於您案件。如果您能夠表明法官錯誤地應用了相關的法律或法規,BIA可能會傾向於推翻。一般來說,與推翻負面可信度判斷的艱苦鬥爭相比,這些類型的上訴成功率更高。 一旦IJ發布拒絕您案件的決定,第一步是使用EOIR-26表格提交上訴通知。在此表格上,您將簡要概述您認為IJ的決定不正確的理由。除了EOIR-26表格,您還需要提交IJ決定的副本並支付110美元申請費(或提交費用豁免申請)。重要的是您需在IJ做出決定後的30天內提交EOIR-26。如果BIA在截止日期之後收到表格,則您的上訴將被拒絕,並且IJ的決定將成為最終的判決。一旦上訴被提起,您將收到確認其待處理的收據。在此期間,如果您有有效的工作許可證,您可以像往常一樣繼續更新它。 幾個月甚至一兩年後,您將收到聽證會記錄和簡要說明書的副本,記錄是您在移民法庭訴訟期間說過的一切的書面記錄,簡要說明書是給您21天的時間提交書面簡要 說明- 這是您解釋為什麼IJ的決定不正確的機會。您可以請求延長21天的時間來提交簡要說明書,但通常不會再獲得額外的延遲。簡要說明書完成後,BIA將作出決定。他們可以推翻IJ的命令並將案件發回以進一步考慮,或者他們可以駁回上訴,此時IJ的原始拒絕將變為最終。如果BIA駁回您的上訴,您隨後可以在聯邦法院提起複審請求。但是,在法院明確發布「停留」您被驅逐的命令之前,國土安全部(The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簡稱DHS)仍然可以在此階段將您驅逐出境。您也失去了續簽工作許可證的資格。值得注意的是,上訴過程可能相當漫長,通常需要一年或更長時間才能完成。雖然強烈建議尋求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的幫助,但即使在有法律顧問的情況下,BIA的上訴也可能很複雜。 如果BIA支持您並推翻了IJ的決定,案件將被退回移民法庭,並具體說明如何正確評估您是否有資格獲得申請。這被認為是一個“勝利” - IJ將根據BIA的指導重新審查您的案件,並希望授予您最初提交的申請。如果BIA駁回您的上訴並支持IJ的決定,顯然這是失敗了。在這個階段,您可以向聯邦法院提出複審請求。然而,聯邦法院的審查非常有限 - 法院只能審查BIA是否濫用其裁量權或犯有法律錯誤,而不能重新權衡您案件的事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在BIA敗訴,而IJ的命令變為最終判決,DHS可以繼續推進您被驅逐出境的程式,即使您的聯邦法院訴訟仍在進行中。這就是為什麼在提交任何聯邦訴訟時都必須附帶請求“停留”被驅逐出境的原因,至少暫時阻止您被驅逐出境。 美國移民法律是一個相當專業的問題,需要專業的指導,要進行任何相關的動作或決定前,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 維加斯新聞網和維加斯新聞報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隱私權政策 All Rights Reserved. ©2018 lvcnn.com Software ©2018 Las Vegas Chinese News Network Co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