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日電)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檢方及彭振聲分別提抗告。高院今晚表示,分案由審判長許泰誠、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組合議庭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因合議庭還要閱卷、評議、寫裁定書,今晚有裁定結果的可能性較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8月30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今天傍晚表示,已遞交抗告狀,檢察官主張,不服台北地院駁回聲請羈押柯文哲的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針對原裁定的不利認定,也已補強證據。 另一方面,彭振聲的委任律師今天也向台北地院遞交抗告狀,抗告內容主張彭振聲並沒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 台北地院確認本案卷證資料後,將抗告狀連同聲押影卷送往台灣高等法院。 依照抗告流程,高院受理案件,分案由強制處分庭法官審理,可能結果有三種,分別是駁回抗告(認定原審裁定無誤);認原審裁定理由不備,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高院自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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