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明誠/綜合報導)近日一起針對內華達金礦(Nevada Gold Mines)公司提起的集體訴訟稱,埃爾科(Elko)作業區未能支付員工所有工作時間的工資,包括加班費。 該訴訟由NGM 員工凱爾·維本(Kyle Wieben) 和奧斯汀·斯托克斯蒂爾(Austin Stockstill) 向內華達州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聲稱該礦要求員工乘坐公司班車從停車場前往礦場,單程需1 小時20 分鐘。但該公司認為出行時間是無償且「不定時」的。 此外,輪班前後花費的所有時間,包括進出防護裝備、收集和存放設備、參加「排隊」會議和清洗,都被視為「下班時間」。 這些員工在 10 月 22 日提起的訴訟中表示,這些是在礦井中需要履行的“主要工作職責”,每天大約需要 15 至 45 分鐘,而且他們沒有得到報酬。 訴訟稱,在礦井內,工人不得午休或休息,並被要求整個輪班。 根據訴訟和該礦的網站,NGM 是「世界上最大的黃金生產綜合體」。 原告要求支付拖欠工資,包括加班工資、違約金、法定賠償金和任何其他可用的罰款。 訴訟稱:「NGM 假設原告和其他小時工的工作時間與每個工作日預先安排的輪班時間完全一致,並且僅按照預先安排的時間向他們支付工資。」該訴訟稱其為「輪班工資計劃」。 」 訴訟稱,原告和其他小時工通常每週工作 48 至 60 小時,或大約 12 小時輪班,每週工作 4 至 5 天,沒有加班費。訴訟稱:“原告沒有上下班打卡,也沒有以其他方式記錄他們的實際工作時間。相反,NGM 讓原告和其他小時工接受輪班工資計劃。” 此外,訴訟還指出,被解僱的員工也沒有收到全部工資,這違反了內華達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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