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9日綜合報導)韓國首爾法院今天表示,有關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相關審理程序將無限期延後。 路透社報導,李在明被控2021年參加總統選舉期間,對大壯洞、柏峴洞開發計畫貪污案作出不實、誤導選民的言論,違反公職選舉法。今年5月初,首爾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對李在明的無罪判決,並發回更審。 原定6月18日審理此案的首爾高等法院今天表示,將延後相關程序。法院發言人證實,「審理日期待定」,但未確定具體日期。 李在明辦公室並未立即回應置評要求。 法院表示,延後審理的決定是根據憲法第84條;但未詳加說明。 韓國憲法第84條規定,總統任內不受刑事起訴,但犯下內亂或外患罪則不在此限。 然而,這條規定是否適用於總統當選前就已在審理中的案件,法律專家持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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