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明誠/綜合報導)計劃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在聯邦法院受阻後,已提起州級訴訟,挑戰內華達州一項已有數十年歷史的法律的重新實施。該法律要求醫生在未成年人尋求墮胎時通知其父母。 今年4月,一名聯邦法官暫停了一項1985年的法律的生效,直至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決了計劃生育協會提起的一項未決上訴動議。在一名聯邦上訴法院法官本周決定不暫停該法律的實施後,美國地區法官安妮·特勞姆解除了這項禁令,允許該法律立即生效。 該法律要求未成年人必須通知父母,除非未成年人獲得法院命令,允許在未通知父母的情況下進行墮胎。反墮胎倡導者慶祝該法律的生效,稱其為「內華達州家庭的歷史性勝利」。 裁決公佈後,覆蓋內華達州和加州部分地區的計劃生育組織Mar Monte和一位名為「多伊醫生」的醫生向州法院提起新的訴訟,以阻止該法律的實施。該組織認為,該法律含糊不清,可能使墮胎服務提供者承擔刑事責任,並補充說,該法律的司法繞過程式可能會延遲墮胎服務,迫使患者懷上意外懷孕。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通知法禁止醫生故意對「未滿18歲的未婚或未解放的女性」實施墮胎,除非事先「親自通知」父母或監護人。 法律規定,如果在「合理努力」後仍無法通知父母或監護人,醫生必須推遲實施墮胎,直到父母或監護人透過掛號信在其已知地址收到通知為止。 計劃生育組織Mar Monte——在裡諾和北拉斯維加斯的醫療中心提供健康和預防保健服務以及墮胎服務——表示,法律沒有為醫生制定規避刑事責任的標準,例如如何確定患者的婚姻狀況或是否已脫離婚姻狀態,或如何確定其父母的最後已知地址。 計劃生育組織和「多伊醫生」也對因父母虐待而懷孕的未成年人,或由內華達州監護的寄養未成年人表示擔憂。 該訴訟還稱,目前沒有關於司法繞過程式的指導,該程式允許患者在未通知父母的情況下進行墮胎。他們聲稱,患者必須經歷的這一程式“不透明且令人望而生畏”,將導致延誤或拒絕獲得醫療服務,迫使青少年違背自己的意願將意外懷孕生子。 原告在訴訟中辯稱:“目前,在內華達州,任何尋求司法繞過令的患者實際上如何做到這一點,從根本上來說不清楚。” 訴訟辯稱,青少年決定墮胎的原因與成年人類似,例如經濟問題、缺乏社會支持以及為人父母對其未來計劃的影響。 原告還表示,大多數青少年會將父母納入墮胎決策的考慮範圍,少數青少年“沒有正當理由做出該選擇”,通常是出於與自身安全和福祉相關的原因,或擔心受到懲罰的威脅。 原告在訴訟中辯稱,強迫父母參與墮胎可能會加劇家庭矛盾,並可能危及患者的身心健康,例如威脅他們的住房安全。他們也認為,懷孕、分娩和生育的風險大於墮胎的風險,尤其是對未成年人而言,而延遲墮胎可能會增加患者併發症的風險。 內華達州生命權組織在週三的聲明中稱,該州父母通知法的實施是「內華達州家庭的歷史性勝利」。 「這對內華達州的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時刻。」內華達州生命權組織執行董事梅麗莎·克萊門特(Melissa Clement)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我們拒絕放棄。幾十年來,我們一直獨自抗爭,現在,父母將有機會在影響孩子人生的決策中發表意見。” 克萊門特認為,父母應該參與女孩所做的任何醫療決定,並表示小女孩不知道自己的血型,也不知道該關注哪些醫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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