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14-19: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體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當第四日來臨,神創造光體,這幅作品著實讓畫家思考許久,要如何表現這些光體又普照在地上?畫家很喜歡看海,尤其是接近夕陽又不是日落西山的時候,在水邊的反射光線真的很美,海水在沙子上的痕跡或推進或離開,反射陽光並造成很多美麗的曲線,這光是從天上來的,但卻在水上跳躍!又在另一邊我做了月亮的倒影,創造出這日月同在的時刻,不在天上,卻在水上。表現出日與月的交接替換,又展現出大地的同在。 這幅作品也很奇妙,在畫展開幕的第一天,是第一幅被認購的作品,買家或許不是基督徒,卻看到 神創造天地之美。照片無法真實展現作品畫面顏色的轉換,可以看到很多筆觸,每一筆觸,都有畫家的小心思,希望您喜歡這幅作品。(作者兼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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