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近期根據2025年通過的《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持續發布配套指引,明確一項針對跨境匯款的1%消費稅(excise tax)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官方說明,這項稅收已被寫入《國內稅收法典》第4475條,成為聯邦層級首次針對個人對外匯款徵收的專案稅種之一。 根據國稅局公佈的執行細則,該稅主要針對透過「匯款服務提供者」(remittance transfer provider)進行的跨境轉賬,尤其是以現金、匯票(money order)、本票(cashier’s check)等「類現金工具」支付的交易。 細則明確,相關機構需在交易發生時直接向匯款人收取1%稅款,並依規定每半個月向稅務機關繳納,同時按季度使用720表格進行申報。首筆稅款繳納截止日期為2026年1月29日。 法律同時規定,該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匯款人,但若未在交易時收取,匯款機構需承擔“次級責任”,代為補繳相關稅款。業內分析指出,這項設計意在確保稅收徵管的可執行性,並減少逃避空間。 在適用範圍方面,官方與業界解讀均強調,此項稅收並非涵蓋所有跨國資金流動,而是重點在於現金類或匿名性較高的支付方式。 透過美國銀行帳戶、電匯(wire transfer)、金融卡或信用卡,以及各類數位錢包進行的轉帳通常不在徵稅範圍之內,這些管道因具備較高的可追溯性而獲得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該稅適用於所有匯款人群體,包括美國公民、永久居民以及在美工作的非公民個人。立法文本明確,其適用不以身分區分,這與早期僅針對非公民的提案版本已有明顯不同。 在具體操作上,稅款將作為附加費用直接計入匯款成本,由匯款機構在前端收取,並不會從收款人實際到帳金額中扣減。即便匯款最終未成功到賬,只要交易已發起並符合徵稅條件,稅款原則上仍需繳納;如後續發生退款或交易取消,匯款人可透過申報程序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從立法背景來看,該政策在國會討論過程中曾經歷多次調整,稅率由最初提出的5%逐步下調至3.5%,最終在法案通過時定為1%。國會預算機構預計,該措施未來十年可為聯邦政府帶來約100億美元財政收入。 官方數據顯示,美國是全球最大的匯款來源國之一,跨國匯款規模長期維持高位。 隨著新規實施,預計將對依賴現金管道進行匯款的群體產生直接影響,尤其是部分移民勞工及低銀行化人口。 同時,多家匯款機構和金融科技公司已開始推動用戶轉向銀行轉帳或數位支付,以避免新增稅負。 為降低政策落地初期的執行難度,美國財政部與國稅局已發布過渡性安排,宣佈在2026年前三個季度,對未能完全符合繳納時限的機構提供有限罰款寬免,並允許在合理範圍內適用「安全港」規則,以便行業逐步完善系統與合規流程。 這項跨境匯款稅標誌著美國對資金跨境流動監管從「反洗錢與報告」為主,轉向「徵稅與監管並行」。儘管稅率僅1%,但在龐大的匯款規模基礎上,預計將對跨境支付市場結構及用戶行為產生持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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