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日,美國總統政府官員公佈了一項能讓成千上萬美國公民不再和正在辦理移民申請的非法移民配偶、孩子和父母分離的新法案。此項法案在經過長達一年的初步提出、修改、完善,終於塵埃落定。
一般來講,美國公民為其配偶、未成年孩子及父母申請綠卡是件簡單申請事宜。但如這些直系親屬曾非法入境美國,他們則必須回到其母國駐美大使館或領事館以獲得他們的移民簽證。在1996年的法令下,非法停留美國不超過一年但超過180天的非法移民離境後,將受到3年不得入境美國的處罰;而非法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法移民離境後,將受到10年不得入境美國的處罰。長久以來,沿用至今的此移民法律使許多美國公民和其正在申請綠卡的非法移民直系親屬(配偶、小孩和父母)異地分離3年或10年或更久。不僅如此,許多家庭成員因難以忍受長久分離之苦而放棄綠卡申請,間接造成美國非法移民數量增長。日前由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anet Napolitano公佈的新法案則允許美國公民的非法移民直系親屬可以在美國境內申請豁免,這一政策避免了現行移民法所存在的疏漏。
美國移民局將于2013年3月4日正式開始接收新法規下的豁免申請。此法案允許美國公民的非法移民直系親屬可以在離境前在美國境內申請豁免。據美國官方估計,此舉可使這些直系親屬離開美國的時間由此前的數月或數年縮短到“數星期”。對於美國公民來講,新法案最大的好處是無需在其非法直系親屬申請綠卡期間與他們分開。對於這些非法移民直系親屬來講,在離境前獲得豁免大大消除了他們對於是否獲批移民簽證的不安全感。這項豁免需要美國公民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分離兩地的極度艱難之處,及非法移民直系親屬離開美國將會造成其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配偶、孩子活父母生存上的極大困難等。新法案的申請費用是$585美元。請繼續關注本律師事務所有關新法規的後續報導。
(本文出自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Lori Yue Luo Teffs)。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