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节目重点:生前规划系列之二: 在美国立遗嘱的八项注意事项。
在写遗嘱时,千万要注意的八项事项:
1.百年后的后事处理
太迟了
遗嘱往往在过世的后事处理完毕才打开
可以单独指示,指定如何处理后事
2.器官捐赠
太迟
可以在驾照上注明
3.指定IRA 退休金受益人
在设立IRA 帐户时就应该指定
如有修改,必须在生前向IRA 帐户改受益人
4.医疗指示(是否要抢救)
往生后才知道,太迟了!
应该透过医疗指示,
LIVING WILLS 生前遗嘱
5.已放入信托的财产
已放入信托内,无法用遗嘱
只能指示名下的财产,未在信托内的财产
6.LLC 责任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
房地产投资往往采用LLC 以避免风险
七个房产放在一个LLC内
无法单独将其中一个财产拿出
可以将LLC 的股份透过遗嘱来分配
7.手写遗嘱不应注明原因
注意原因只会引起家庭纷争
因为女儿每周探访三次, V. 一次
不应放内遗嘱内,内容公开,
8.寿险以及年金
在购买时注意受益人
如要改变,不能透过遗嘱来改变. 欢迎网友点阅收看。
美国联邦律师 邓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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