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导)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枝一案,他被控受贿人民币6.46亿余元。据通报,孙力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孙力军政治团伙案」被中共视为19大以来最严重的案件,涉及中国前司法部长傅政华、江苏省前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公安局前局长邓恢林与山西省前公安厅长刘新云等多名高官。中共迄今仍对此持续在政法系统「肃清流毒」。 孙力军2020年4月被查落马后,8日一审开庭。 据长春中院微信公众号通报,长春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孙力军利用担任多项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 孙力军还被控2018年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透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他还违反枪枝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枝2枝。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孙力军的刑事责任。 据通报,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孙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力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当天有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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