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导)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2020年5月遭警察压颈致死,引发全美各地抗议种族不公。2名涉案的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前警察27日被判刑入狱。 法新社报导,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麦格纳逊(Paul Magnuson)判处28岁的亚历山大.康(J. Alexander Kueng)3年有期徒刑,以及36岁的陶杜(Tou Thao)3年6个月有期徒刑。 亚历山大.康和陶杜因未制止另一名警察萧文(Derek Chauvin)以「不合理的武力」对付佛洛伊德,并「刻意漠视」佛洛伊德的医疗需求,今年2月因侵害佛洛伊德的公民权而被判有罪。 亚历山大.康、陶杜和萧文等4名警察当时获报指称佛洛伊德以一张20美元假钞买菸后,赶赴现场逮捕佛洛伊德。 根据旁观者录下的影片,萧文在逮捕过程中,以膝盖紧压上铐的佛洛伊德颈部,长达近10分钟,最后导致佛洛伊德昏迷死亡。 萧文因谋杀罪被判逾20年有期徒刑,目前正在狱中服刑。 第4名前警察雷恩(Thomas Lane)也因侵犯佛洛伊德的公民权于2月被判有罪,入狱服刑2年6个月。 美国司法部助理部长克拉克(Kristen Clarke)声明表示:「所有4名涉及佛洛伊德死亡悲剧的警察都已被联邦法院判处有罪、入狱服刑,为他们的犯罪行为负起责任。」 他说:「联邦政府起诉涉及佛洛伊德死亡的所有警察,应传达了明确有力的讯息,即司法部绝不容忍任何执法人员非法滥用职权,或伤害美国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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