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奧巴馬總統就移民改革發表講話,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展開移民改革。其中一點包括為了促進美國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進一步現代化、改善和明確移民和非移民計畫。本文將簡要介紹該新政對給予雇傭關係的EB類綠卡申請者、工作簽證持有者和OPT學生的影響。
新政提出要求,移民局與國務院合作,調控移民簽證數量以滿足必要的簽證需求;
新政提出要求,移民局與國務院合作,修改簽證公告系統(Visa Bulletin),使得簽證的排期更加簡單明瞭;
針對OPT學生,新政要求移民局與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合作,出臺指導意見,用來指導如何出臺措施擴大符合OPT申請條件的課程範圍、延長STEM OPT的期限、保護OPT學生的合法勞動關係等。
針對外國投資者、研究人員和美國企業創立人,新政要求移民局:
首先,明確NIW(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標準,從廣義的角度定義”國家利益“,使得部分對美國國家經濟利益等方面做出巨大貢獻的外國投資者、研究人員和美國企業創立人也可以提交申請;
其次,對於可能不滿足NIW的申請條件的外國投資者、研究人員和美國企業創立人,如果其有過美國投資方面的獎項,或者在新興技術研究的的開發上有貢獻,移民局可以推出一個Parole計畫,允許這些人可以暫時來到美國進行投資和研究。
針對L-1B專業技術研究人員,新政要求移民局明確L-1B申請中“專業技術人才”的定義,用以保證案件標準的連貫性,增加申請者的信心
針對H-1B工作簽證持有者的配偶(H4),新政要求移民局出臺部分H4持有人可以申請工作簽證的具體規定。具體規定可能在今年12月或明年1月左右出臺。針對EB類綠卡申請者,如果提交I-485調整身份後滿180天依舊沒有獲批,申請者可以更換雇主或工作,只要新職位和I-140 上的職位是相同或相似。新政要求移民局出臺備忘錄,對於” 相同或相似“的概念給出可以執行的明確定義。
針對PERM申請者,新政提出移民局可以出臺政策允許申請者及配偶在排期到來之前就可以提交I-485申請,同時新政也要求勞工部放寬PERM審核,允許申請中出現”無傷大雅“的錯誤。
新政總體的方向對於渴望通過合法工作和學習移民美國的人來講是美好的,但是目前上述的新政內容還沒有具體的生效時間和申請條件規定,一切都在移民局的籌畫過程中,目前移民局沒有接收任何的相應申請請求,請各位讀者不要輕信任何提出可以幫助申請新政下的綠卡的組織,防止移民詐騙。我們將及時為您更新新政的最新進展。
本文來源於張大欽律師事務所並由陳冠英律師事務所(Law Offices of Eric K. Chen)資深法律助理羅越小姐( Lori Yue Luo Teffs)轉載。聯繫電話702-308-4915, 702-638-8886。
閱讀: 13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