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期望能夠採取投資移民方式,帶著全家移民美國的老蕭,對九月份投資移民法規修訂限期將屆,相當的關心,尤其是區域中心投資金額50萬美元的下限,關係自己的資金籌措,更是顯得憂心,至於9月30日以前,能不能完成修法? 修法重點又是如何? 投資金額會不會上調,事實上也一直牽動著每一個投資人的心!
1992年,美國為了吸引資金促進特定地區的經濟增長,一種被稱之為“區域中心計畫”(Regional Center)的移民項目被加入EB-5移民類當中。而對中國投資人來說,這項變革最重要的就是投資金額只需要50萬美元,等於把原來投資移民100萬美元的門檻,一下降了一半,這簡直是對中國的中產階級開了一個方便之門。
當然,最大的受惠方絕對是美國,不費吹灰之力,迄今已經為美國各行各業吸引了超過130億美元的投資,而絲毫沒有用到納稅人的一分錢,每位由此獲得臨時綠卡的投資人,還要為美國人創造10個以上的就業機會,等於經濟、就業一兼二顧,一起受惠!
50萬美元下限 被嫌太低
然而,50萬美元的下限終究引起了爭議,不少論者紛紛要求提高下限金額,調整後的金額,有建議60萬美元、70 萬美元、80 萬美元,不一而足;也有人主張以目標就業區來區隔,區內小幅調整到60萬,非目標就業區就大幅拉高。然而,這塊肥得流油資金大餅,不單單美國各州虎視眈眈,其他國家未嘗不想前來搶食,因此如何調整,不宜輕忽!
要求拉高投資下限的呼籲者,經常以加拿大、英國投資移民金額高過美國作為論述,但是事實上這個比較,不盡然合理,以加拿大為例,加拿大要求的投資金額是80萬加幣(約71萬美元),但是加國的設計相對簡單許多,並沒有要求創造10個或以上的工作機會,而在美國的投資人如果沒有在指定時間,持續10個工作機會,綠卡很可能就會出問題,現在又因為排期增添了不定因素,這些與加國純粹只要拿錢投資給政府債券,不只比較繁複,風險性也相對增加!
投資金額下限 需考量投資風險
至於與英國相比,最常被提到的就是投資者一類計畫,要求的投資下限高達200萬英鎊,相當於290萬美金,並據此指稱美國EB-5投資下限偏低;但細細追究,我們會發現,這樣的比較並不是在同樣的基準點上,因為英國要求資金透過金融機構,投進包括英國國債在內的金融市場商品,任人皆知,風險相當的低,而且也不需要自行創造就業機會。
反觀美國,投入的是產業經營或投資項目,姑不論違法詐騙的風險,事業經營本身就存在著無窮的風險,又要創造就業機會,在風險高低不同的條件下,投資金額高低不同,是一定的!
英調高投資額 申請人暴跌
比較值得一提的倒是,英國這類投資移民原先也只是要求100萬英鎊,在壓力下,2015年提高到現行的200萬英鎊,而由統計資料顯示,漲價前的2014年申請人數高達1172人,到了漲價後的2015年立刻直墜而下,驟降到192人,足足暴跌了83%,可見投資金額上調,確實會排擠投資意願,美國方面不可不慎!
去年九月國會以拖字訣,將法規的修訂延後一年,今年還會這樣處理,或是真的予以調整,不得而知,但變化只是早晚,而這些變化在在需要精準的掌握,才能減少不當的評估或投資風險,而這時先當需要找到值得信賴又專業的律師經營團隊,因為擁有有經驗的律師團隊從旁協助是不可或缺的,拉斯維加斯的陳冠英律師事務所,辦了二十多年的移民業務,堪稱箇中翹楚,打個電話702-638-8886,702-308-4915,微信號“EricChenLaw”,就是搞清楚一切問題最簡單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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