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法律移民 简体  
逻辑商业地产

CDC新政 申請綠卡須打完新冠疫苗 10/1起實施

2021年09月02日   維加斯新聞報

       (綜合報導)美國疾病防制中心(CDC)宣布新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申請合法永久居留證(亦即「綠卡」)時,要求接種的疫苗清單將納入COVID-19疫苗。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12(a)(1)(A)(ii)條規定,外國人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美國時,必須證明已經接種可預防的疾病疫苗。從2021年10月1日開始,除了現有疫苗要求外,外國人也必須提出已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的證明。
    新COVID-19疫苗要求,也同時適用於申請移民簽證的外國人,以及在美國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在向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提出申請時,必須出示接種證明。
    經核准的COVID-19疫苗是指在美國獲授權使用的疫苗,或世界衛生組織(WHO)核准緊急使用的疫苗。個人證明本人已接種疫苗仍不夠,必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此外,曾經染疫後康復或免疫的證明,不可作為免除疫苗接種的理由。可接受的書面證據包括:

    ●正式疫苗接種紀錄;
    ●醫師紀錄有關疫苗接種的病歷表;或
    ●適當的醫療人員證明。

    根據CDC指南,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者,在完成移民體檢之前,必須完全接種COVID-19疫苗,可選擇2劑的輝瑞(Pfizer)、莫德納(Moderna)或單劑的嬌生(Johnson & Johnson)疫苗,並且將接種證明交給指定的醫師。如果可取得疫苗,執行體檢的指定醫師也可為部分接種的申請人注射疫苗。
    如果接受移民體檢的申請人未接種疫苗,申請流程可能延遲,在體檢完成前必須完成所有疫苗接種。
    CDC也規定,COVID-19的接種間隔不能縮短,輝瑞2劑必須間隔21天;莫德納為28天。

CDC指南也列出豁免接種疫苗要求的理由,包括:

    ●申請人年紀太小無法接種疫苗;
    ●申請人有醫療限制無法接種疫苗;
    ●申請人無法取得任何經核准的疫苗;或
    ●申請人可基於宗教或道德理由提出豁免申請。以宗教或道德基礎申請豁免者,將以個案方式評估,並且由USCIS做出最終決定。
    如果申請人拒絕接種1劑或2劑COVID-19疫苗,而且不符合豁免資格,則指定體檢醫師將紀錄未完成疫苗接種。申請人可能因此被視為永久居留身份「不可接受」及「不合資格」。

CDC新政 申請綠卡須打完新冠疫苗 10/1起實施

閱讀: 124859

推薦閱讀

美國移民局宣布關於I-693表有效期限的新變更

政策任務加碼 移民局業務扛不下

拜登政府的移民政策一直是野黨及媒體批評的重點! 而挖東牆補西牆的權宜之計,可能解決了

不限中南美 全球偷渡客湧入美國

非法越境的偷渡客一直被認為來自中南美洲,然而情況不再如此,目前偷渡大軍,已經儼然聯合

非法越境人群 暗藏大量罪犯

非法越境的偷渡客屢創記錄,然而根據日前一項政府資料,目前非法入境的無證移民,更駭人聽

非法入美 中國偷渡客創紀錄

儘管中國的經濟水準大步向前,然而並沒有留住人民外移的心! 除了正規管道之外,非法進入

因應夢想生計劃 法院仍判違法

△德州南區聯邦法院法官哈能(Andrew Hanen)9月13日再度裁定,「童年抵美
李梅 徐豫蓉 劉蘊琦 李昭夏 恆興地產 Cindy zhou 吳維安 楊紅 無限地產 兄妹地產團隊 愛家窗簾 UPS Chinatown 區域中心 萬通貸款 文道律師事務所 蔡文偉聯合律師事務所 泛宇 陳冬玲 Windmill 兒童牙醫診所
新聞報微信

部分内容源自网络或由讀者提供, 如有問題請電郵至: ad@lvcnn.com
© 維加斯新聞網
All Rights Reserved. ©2018 Las Vegas Chinese News Network Co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