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填寫報稅表時有兩種選擇,採取標準扣除或逐項扣除。大多數納稅人選擇的是能為他們提供最低總稅款的選項。
由於近年來稅法的所有變化,包括標準扣除額的增加,過去逐項列出的人可能希望改用標準扣除。
下列是有關這兩個選項的一些詳細資訊。
標準扣除
標準扣除額每年略有增加,並因報稅身份而異。標準扣除取決於納稅人的報稅身份,納稅人是否是年齡 65 歲及以上或屬於盲人,以及是否能夠申報另一位納稅人作為被撫養人。在該年度最後一天是 65 歲及以上且不選擇逐項扣除的納稅人有權獲得更高的標準扣除額。
大多數使用《表格 1040》的申報人可以在表格的第一頁找到他們的標準扣除額。大多數使用《表格 1040-SR —— 美國老年人納稅申報表》的申報人的標準扣除額位於該表格的第 4 頁。
並非所有納稅人都可以進行標準扣除,這在《表格 1040》以及《表格 1040-SR》的說明進行了描述。這些納稅人包括:
•已婚個人選擇已婚個別申報,其配偶選擇逐項列出扣除額項目 —— 如果配偶在個別的納稅申報表上逐項列出,則雙方都必須逐項列出。
•申報的納稅申報表少於 12 個月的個人。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可能是由於他們的年度會計期間發生了變化。
•在這一年中是非居民外國人或雙重身份外國人的個人。然而,與美國公民或居民外國人結婚的非居民外國人可以在特定情況下選擇標準扣除。
逐項扣除
納稅人選擇通過申報附件 A《表格 1040》逐項扣除額來逐項列出扣除額納稅人能申領的逐項扣除包括:
•州和地方所得稅或銷售稅
•房地產稅和個人財產稅
•房屋抵押貸款利息
•房屋抵押貸款的抵押保險費
•聯邦宣布的災難造成的財產損失和盜竊損失
•向符合資格的慈善機構提供的餽贈
•超過調整後總收入 7.5% 的未報銷醫療和牙科費用
部分逐項扣除,例如稅收扣除,可能會受到限制。納稅人應查看 附件 A《表格 1040》的說明以獲取有關限制的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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