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夏天搬家。出售房屋的納稅人或有資格在提交稅表時從其收入中排除全部或部分出售房屋的收益。以下是房主在出售房屋時應考慮的一些事項:
所有權和使用
要申請排除,納稅人必須滿足所有權和使用測試的條件。在出售日期結束前的五年期間,房主必須擁有該房屋並將其作為主要房屋居住至少兩年。
收益
納稅人如果出售其主要房屋並從出售中獲得收益,或可從其收入中扣除高達250,000 美元的收益。與配偶一起提交聯合稅表的納稅人或可最多扣除500,000 美元。排除所有收益的房主無需在稅表上報告該出售,除非表格1099-S 已經發放。
損失
當主要房屋售價低於他們購買的價格,一些納稅人會遭受損失。該損失不可扣除。
多間房屋
擁有多於一套房屋的納稅人只能排除出售其主要房屋的收益。他們必須為出售其他任何房屋的收益繳稅。
報告出售
納稅人如果不符合從其收入中排除所有應稅收益的資格,則必須在提交稅表時報告出售房屋的收益。任何選擇不申請排除的人都必須在稅表上報告應稅收益。收到表格1099-S,房地產交易收益的納稅人必須在稅表上報告出售,即使他們沒有應稅收益。
抵押債務
一般來說,納稅人在稅表上必須報告已豁免或取消的債務作為收入。這包括對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止贖或其它已取消抵押貸款債務的人。納稅人除非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清償債務,或者債務豁免的書面協議在2026年1月1日之前生效,否則不能將符合條件的主要住宅上的全部或部分清償債務從收入中排除。
可能的例外
對於某些個人,包括殘障人士、特定軍人、情報人員、和平部隊的工作人員,這些規則有例外情況。
工作表
第523號出版物,出售您的房屋中包含的工作表可以幫助納稅人計算已售房屋的調整後基礎、出售收益或損失、以及出售的排除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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