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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戶臨時援助計劃(TANF) | |||||||||||||||||||||||||||||||||||||
2013年01月07日 維加斯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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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戶臨時援助計劃的英文全稱是“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該計劃主要由聯邦撥款,專門向家中有孩子需要照顧的內州困難戶提供現金補貼。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享受到困難戶援助計劃所提供的最長五年的救助。 援助內容 困難戶臨時援助計劃通常提供臨時性的現金補助,根據不同的情況又分為5類補助,其中最常見的要數生活津貼補助,即該計劃的參加家庭每月可固定領取到相應的現金補貼。現金補貼額由符合該項目要求的家庭成員的數量以及應計收入共同決定。參加者也可以同時申請與該計劃相關的醫療補助(TANF-Related Medicaid ,TRM),獲得包括醫療、牙科、視力在內的全面醫療服務。
申請人家庭收入不超過聯邦貧困線130%。申請人必須是內州居民,同時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符合特定條件的外國人。符合特定條件的外國人指的是1996年8月22日之前入境美國的人。在此之後入境的外國人如果想要申請該計劃,最好事先與當地福利辦公室聯繫,問清楚該計劃對這類身份的具體要求。申請該計劃現金補助的申請人必須家中有被撫養的孩子,或申請人已懷孕6個月。孕婦在懷孕的任何階段都可以申請該計劃的醫療補助。困難戶臨時援助計劃還規定,申請人家庭總資產不可以超過$2,000。需要注意的是,允許申請人名下的一輛車子不需計入總資產評估中,其餘車子的價值才需考慮。該規定同樣適用申請人名下的房產。至於申請人的個人衣物、首飾、傢俱、寵物等同樣被排除不計。 如何申請 申請人可親自前往當地福利辦公室,領取或當場填寫申請表格,或是要求當地福利辦公室將申請表寄到自己的住址。申請人還可以登錄內華達州福利部門的官方網站https://dwss.nv.gov,下載並填寫申請表2905-EG。當地福利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收到申請表後,會安排時間與申請人面談,就申請表中的內容提問,並將一份闡述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文件副本交給申請人,申請人在上面簽字之前應仔細閱讀該份文件。有不理解的地方應及時向工作人員請教。通常在遞交申請的45天內,申請人將獲得答覆。 內州福利和支援服務部門的聯繫方式 閱讀: 22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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