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就任以來,一再宣稱將為1100萬名非法移民,取得合法身分,發給綠卡一事,一路聲勢浩大! 然而最高法院6月7日的一項判決,給予了重重的一擊!
這源於一對已經取得「臨時保護身份」(TPS)的夫妻,在身分取得多年之後,申辦綠卡遭到移民局拒絕,一舉將移民局告上法院,然而案件一路打到了位於費城的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仍然判定他們敗訴,於是他們又把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不想依然敗北。
案件的男主角,來自薩爾瓦多的單哲思在1997年和1998年兩次與妻子非法進入美國,兩人一直待到2001年薩爾瓦多發生颶風災害後,時任總統小布希宣佈給予薩爾瓦多居民「臨時保護身份」,此時已經身在美國的單哲思夫妻兩人,因緣際會地符合身份,趁勢申請了「臨時保護身份」並獲得通過。
所謂「臨時保護身份」,是針對那些因家鄉戰亂或者自然災難而不得不離開故里外出討生活的人,美國政府接納他們為「難民」,並且授予他們臨時身份,准許他們在美國申請工卡和社安號,可以合法工作及生活。
到了2014年,兩人不再以「臨時保護身份」為滿足,進一步申請由「臨時保護身份」轉換為「綠卡」,不想被移民局拒絕,於是他們將移民局告上法庭,宣稱已經在美國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包括獲得「臨時保護身份」的人,都被視為已經合法接納,理應准予申請永久居留權。
非法入境 事實難變
然而移民局則依《移民與國籍法》規定指出,在美國有長期合法身份的人,確實可以申請綠卡,但法條中也規定了申請綠卡的人必須是合法入境。而單哲思夫妻二人當初是非法入境,不合於法律規定,因此予以駁回!
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大法官們顯然支持了移民局的觀點!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6月7日一致裁決,那些出於人道主義原因居住在美國的移民,沒有資格申請綠卡,成為永久居民。最高法院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寫道:「臨時保護身份這項目給予外國人非移民身份,但並不是允許他們入境,所以授予臨時保護身份並不意味著非法進入者有資格」獲得綠卡。
卡根在意見書中指出,《移民與國籍法》通常要求尋求成為永久居民的人,必須經過「檢查並獲准」進入美國。本案中的當事人,他們在美國有了合法的「臨時保護身份」,但這並不能改變他們非法進入美國的實質,因此,移民局不准轉換綠卡,合乎立法意旨!
因此,最終裁定駁回單哲思夫妻二人的上訴! 然而儘管沒有資格獲得綠卡,他們夫妻二人的「臨時保護身份」還在,所以依然可以繼續在美國居住生活。不過,按照美國法律規定,一旦家鄉的環境得到好轉,美國可以取消他們的臨時保護身份,讓他們返回自己的家鄉。
但是這個案子的影響並不止於他們夫妻二人! 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除非法律或者事實有根本性的變化,否則全美都需要遵照執行。拜登和民主黨人正在進行的移民改革法案中,試圖給1100萬非法移民法綠卡,這就包括了單哲思夫妻這部分人,不管他們是合法還是非法進入美國的,一律發綠卡。然而在這個判例之下,日後一體適用,等於阻絕了類似案件的出路!
40萬人 受到影響
根據統計,目前在美國擁有「臨時保護身份」身份的人,分別來自12個國家,包括海地、宏都拉斯、緬甸、尼泊爾、尼加拉瓜、索馬利亞、蘇丹、南蘇丹、敘利亞、委內瑞拉、葉門和緬甸,總人數約40萬人。單哲思夫妻二人的判例,等於至少40萬非法移民申請綠卡轉正的希望就此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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