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識別號碼(TIN)必須在所有的稅表、報表以及其他稅務相關文件中提供,並且經要求後提供給需要此號碼來遵守稅法的任何其他人。對大多數人來說,納稅識別號碼就是他們的社會安全號碼,簡稱SSN。如果您是外國人,沒有SSN也不能取得SSN,您必須用個人納稅識別號碼,簡稱ITIN。基於其在美國居住的日期, 一個外國人可能是個人收入所得稅目下的居民外籍人士。有關詳細資訊, 請參閱稅務專題 851"居民和非居民外籍人士" 關於"居住測試" 的討論。
需要ITIN者包括下列人士:
•申報所得稅條約利益的非居民外籍人士
•提交美國稅表的非居民外籍人士
•申報美國稅表的居民外籍人士 (根據其在美國的居住期而被視作所得稅目項下的居民外籍人士)
•在美國稅表上被申報為被撫養人的居民及非居民外籍人士
•不申報美國稅表 (包括聯合報稅表), 但在美國稅表上可為被撫養人稅額的居民及非居民外籍人士配偶
•選擇與美國公民配偶或居民外籍人士配偶聯合報稅的居民或非居民外籍人士
•非居民外籍學生、教授或研究人員,他們需要申報美國稅表或免稅額
•被申報為被撫養人的居民或非居民外籍人士, 或持有美國簽證非居民外籍人士的配偶
只用於聯邦稅
核發ITIN僅作為聯邦稅申報用途,它不會讓您享有社會安全福利,也不會使您有資格獲得低收入家庭福利優惠。 ITIN不代表您的移民身份或是您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權利。
申請ITIN
要申請ITIN,您必須提交W-7表【國稅局個人納稅識別號碼申請書】,並證明您因為聯邦稅而要取得ITIN。連同填妥的W-7表附上身份證明文件以及一份聯邦報稅表或其他可證明您因為聯邦稅而需要ITIN的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必須確認您的身份和外籍身份。大部分的申請人現在都必須附上原始文件。申請稅收條約福利的非居民外籍人士必須提交原始文件或是認證的副本。美國軍人的被撫養人必須提交原始文件或是認證的副本,除非證明外籍身份和身份的規定文件經由國防部的代理人公證。如果文件獲得公證,必須檢附美國軍人ID副本。如果您沒有提交護照證件,您必須提供至少兩種最近的文件(有效的),用來 (1) 確認您的身份(也就是文件上有您的姓名和照片)並且 (2) 證明您宣稱的外籍身份。
如果ITIN要給被撫養人,提出的文件必須證明該被撫養人是美國國民或美國、墨西哥、加拿大、韓國(南韓)或印度等國的居民。文件也必須包括被撫養人的護照, 若此護照無入境日期, 則您必須提供被撫養人的醫療紀錄(6歲以下)或是位於美國的機構出具的學校紀錄。但是,如果您住在國外,已經領養或正在辦理領養手續並且將外國兒童安置在您家中,該兒童可能符合取得ITIN的資格。如果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提出的文件必須能表明被撫養人與代表被撫養人在申請書上簽名的代理人的關係。這可以是出生證明、領養文件或其他顯示合法監護人資訊的法院指定文件。如果被撫養人是韓國(南韓)或印度居民,請參閱519號刊物【外籍人士的美國稅務指南】以得知可能還需要哪些額外文件。
其他可以接受的文件舉例包括:國民身份證(上面列有照片、現居地址、出生日期和證件有效期限);出生證明;外國駕照或簽照。可以接受的文件的完整清單列在 W-7表格說明中。
通過郵寄方式或親自申請 - 您可以通過郵寄方式申請您的ITIN,或親自到指定的國稅局納稅人協助中心(TAC) 辦理申請。TAC只接受預約。如果您通過郵件申請,請使用W7表格說明和1915號刊物【瞭解您的國稅局個人納稅識別號碼】 PDF中列出的地址。如果從美國境外申請,請查看境外取得ITIN了解詳情。如果您親自到場申請,工作人員審核您的文件後會立即交還給您。申請人還可以使用認證受理經紀 (CAA)的服務來提交申請書。CAA是國稅局授權的個人、企業或組織,協助納稅人進行ITIN的申請程序。文件將在審核您的申請書後交還給您。如果您的原始文件沒有在60內歸還,您可以打電話800-829-1040(美國國內)或267-941-1000(美國境外)查詢您的文件情況。國稅局約需7週的時間(1月15日到4月30日高峰納稅時間,8-10週)以書面方式通知您有關您的ITIN。請等候7週的時間讓國稅局以書面方式通知您有關您的ITIN申請狀態(如果您在1月15日到4月30日高峰納稅時間或從海外提出申請,請等候9-11週)。
ITIN到期
任何在連續三個稅務年度未用於聯邦所得稅表的ITIN,無論是申報稅表者的ITIN或是稅表上所列被撫養人的ITIN,都會在連續未使用的第三個稅務年度的12月31日失效。更多資訊請參閱通知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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