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0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日通報,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敬華作出逮捕決定。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張敬華出生於1962年7月,江蘇泰州人,大學學歷,經濟學學士學位。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 張敬華長期在江蘇工作,曾任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徐州市市長、鎮江市委書記、南京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省政協黨組副書記等職,系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 2021年12月1日,官方宣佈張敬華接受審查調查; 今年5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其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在這份通報中,他被指「政績觀偏差,為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並被指「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敬華「落馬」后,江蘇省委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 會議強調,要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更加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張敬華作為省委原副書記,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深刻警示我們,不論什麼人,不論在什麼崗位,不論職務有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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