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五日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自9月1日起,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4,後4天自主防疫的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無須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在COVID-19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自今年9月1日起,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後4天自主防疫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 針對「3+4」檢疫天數及處所規定,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4天自主防疫,得以符合1人1室條件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王必勝提醒,由3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須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入境旅客之檢測措施、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防疫規定均維持不變,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檢測措施,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另外,入境時由國際港埠人員提供2歲以上旅客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防疫規定,包含非必要不可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自主防疫期間上班須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商務履約得於餐廳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非急迫性需求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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