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委員會週二批准了一項允許絕症患者使用處方藥結束生命的法案,該法案將在州參議院進行表決。 參議院衛生與公共服務委員會以3-2的投票結果批准了該法案,共和黨參議員Robin Titus(R-Wellington)和Jeff Stone(R-Henderson)投票反對修改後的法案通過。Titus是一位醫生。 參議院第239號法案於3月15日首次聽證,該法案將允許至少18歲且只剩不到六個月存活的患者從醫生那裡獲得致命藥物。 該法案在會議期間進行了修訂,包括允許但不要求驗屍官調查這些死亡的條款,將醫師助理排除在能夠開出致命藥物的醫療專業人員名單之外,並澄清根據該法律死亡者不能在死亡證明上被歸類為自殺,必須將潛在的絕症列為死亡原因。 但修正案並沒有消除Titus和Stone的擔憂,他們質疑是否有足夠的保護措施來保護那些被家人操縱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無能力患者。 這是該法案第五次提交立法機關。3月15日的聽證會引發了雙方數小時的證詞交辯,贊成的人爭辯說要減輕被絕症折磨的親人痛苦。反對者則認為,醫生無法可靠地預測患者的壽命,該法案將導致該州實施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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