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華達州參議院近日通過了一項法案,將通過藥物進行的醫療協助自殺合法化。該法案現在將送交眾議院進行表決。 根據內華達州參議院網站,參議院第 239 號法案“制定了管理旨在結束患者生命的藥物的處方、配藥和管理的條款。” 該法案以 11 票贊成和 10 票反對的微弱優勢獲得通過。 該法案概述了完成該程序所需的先決條件。符合條件的患者必須年滿 18 歲,被至少兩名從業者診斷為絕症,在精神上能夠做出這樣的決定,而不是被脅迫,提出了兩次口頭請求和一次由證人簽署的書面請求,並且除其他條件外,必須適當地告知患者該決定。 該法案通過聲明該程序是一個自我決定和自主的問題來證明自己,並爭辯說,如果被拒絕,絕症患者可能會經歷“持續的疼痛、痛苦的不適以及突然、持續和不可逆轉的生活質量下降,重要的是,患者有全方位的護理選擇,尤其是在他們生命的盡頭,”法案寫道。 許多宗教組織反對醫療輔助自殺。 他們認為它詆毀了生命的神聖性。 該法案的發起人之一、州參議員埃德加·弗洛雷斯 (Edgar Flores) 轉發了對該法案的讚揚,並將其描述為“得到大多數內華達人的支持”的“同情護理選擇”。 目前,科羅拉多州、夏威夷州、緬因州、新澤西州、新墨西哥州、俄勒岡州、佛蒙特州、華盛頓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允許安樂死。 如果蒙大拿州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法院命令批准,該選項可用。 加利福尼亞州邊界距離拉斯維加斯居民Lynda Brooks-Bracey 的家不到 30 英里。57 歲的她被診斷出患有胰腺癌,她的大部分治療都是在鄰近的州接受的,那裡的專科護理選擇比內華達州多。 她的醫生說癌症是轉移性的,擴散範圍如此之廣,以至於無法治愈。 儘管作為內華達州的居民,她可以獲得加州其他癌症患者可用的治療、療法和藥物,但她還有一個選擇在內州卻無法得到,那就是臨終醫療救助。 “這是一條州界線。 這對我來說有點像地球的邊界,”她在接受採訪時說。 “我越過那條邊界,突然間,我的選擇就不同了。” 加利福尼亞州於 2016 年將死亡醫療救助合法化,允許醫生為身患絕症的患者開出致死劑量的藥物。 這是在 10 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獲得授權的做法。 隨著內華達州立法者再次考慮將死亡醫療援助合法化,她希望立法機關批准它作為像她這樣的患者的一種選擇。“即使 [法案] 明天獲得通過,也可能對我沒有幫助,”她說。 “但我祈禱並希望它能對未來的人有所幫助。” 她有四個成年子女,正在接受姑息性化療,這是一種緩解症狀並給患者更多時間的護理,即使疾病無法治愈。 她希望化療可以讓她有時間進行臨床試驗,以幫助延長她的生命。但是,當臨終關懷無法緩解疼痛,而且她不再是她自己時,她表示,她希望能夠選擇按照自己的方式過世。“[臨終關懷提供者] 做得非常出色。 但他們不能做所有事情,”她說。 “他們不能保證沒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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