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公佈中華民國113年十月慶典活動須知如下: *參加資格為何? 一、旅居國外僑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我國護照入境,並持有效之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如僑居國護照、居留證等)或其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者。 (二)持僑居國護照入境之國人或華裔人士。 二、符合第一項資格僑胞之隨行配偶或子女,且已取得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權並經許可入國者,得以僑眷身分辦理報到。 三、香港、澳門居民組團參加,請向大陸委員會辦理。恕不接受個別報名。 *如何報名? 符合前述參加資格之僑胞,請事先就「個別僑胞」或「組團」擇一報名登記(請勿重複報名),辦理方式如下: 一、個別僑胞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113年7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可採網路、傳真或通訊方式辦理。 (二)網路登記:請至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網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辦理。 (三)傳真登記:請將填妥之僑胞登記表傳真至僑委會,傳真號碼:+886-2-23566385;聯絡電話:+886-2-23272929。 (四)通訊登記:請將填妥之僑胞登記表以快遞或掛號(以文件寄達日為憑)寄達僑委會(地址:100218臺北市徐州路5號3樓僑務委員會)。 二、組團報名: 歡迎僑委會登記社團或與僑委會聯繫密切之僑團、僑校組團、個別僑胞自行組團或委託旅行社組團報名參加。 (一)自113年7月10日起至8月30日止,可至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網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依組團方式辦理網路登記。 (二)網路登記完畢後,請於113年9月5日前將僑團團冊及團員名冊列印送交各駐外館處或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辦理團員資格初審。 (三)各駐外館處及各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收到組團報名之僑團團冊及團員清冊資料後,應檢視團員資料是否填寫正確及完整(如同時持有中華民國及僑居國護照者護照號碼均須填寫),於初審團員符合參加資格後,在團員清冊初審意見欄蓋章,並將前揭組團報名檔於113年9月10日前以公文送達僑委會。 (四)僑胞組團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每團以10人至40人為原則。 (五)參團僑胞限登記於一個慶賀團,請勿重複登記。 (六)僑團(校)或個別僑胞委託旅行社組團參加者,請務必提供「海外委託旅行社」及「國內委託旅行社」之名稱及電話。 (七)慶賀團返國接送機請自理,僑委會不予提供。 三、注意事項:配合國內各項慶祝活動作業,參加者須事先報名,務必清楚勾選報名表格欄位元參加慶祝活動項目,倘報名時未勾選參加活動項目或逾期報名,恕無法保留座位,現場亦無法補位。 *如何報到? 完成報名登記僑胞須符合我國入境管制規定並於報到期間檢齊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報到,經審核符合參加資格者,發給僑胞證;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備文件: (一)蓋有本次入國查驗章戳之證件正本(如我國護照、入國許可證或僑居國護照);如係經由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入境者,應檢具航空公司搭機證明等文件(如登機證存根)。 (二)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正本(持有效我國護照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者可免附)。 (三)以僑眷(僑胞隨行之配偶或子女)身分報名登記者,應檢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二、報到時間: 113年10月4日起至9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報到地點: 僑委會中華民國113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100218臺北市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 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僑委會網站十月慶典活動專頁(網址:https://DoubleTen.Taiwan-World.Net)。
© 維加斯新聞網和維加斯新聞報版權所有,轉載必究 隱私權政策 All Rights Reserved. ©2018 lvcnn.com Software ©2018 Las Vegas Chinese News Network Co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