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小小的車禍幾乎每天都在發生,這些車禍造成或多或少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全美每年都有100萬宗車禍案件入稟法庭。一旦發生了車禍,當事人應該如何處理?
第一,不要輕易私下和解。如果一部汽車撞到你,司機說,不要報警,我給你500塊錢,咱們私下和解吧。這時候,如果你受傷了,一定要報警。即使傷很輕,也要報警,如果現場沒有報警,可以事後報警。
第二,無論如何都要做醫療檢查。發生了車禍,人通常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有些受傷沒有立刻顯現出來,包括頭部、頸部的傷,可能後來才顯示。因此,不要急於跟警察說,沒事。如果你說沒事,警察可能就會在報告上寫下你沒有受傷,對你很不利。
【案例】有一個人出了車禍,手臂上有塊淤青,他覺得沒事,但一個月後,他發現自己的手臂動不了,趕緊去找律師,但律師不願意接案,因為保險公司十有八九不會理賠,保險公司會說,已經過去了一個月了,誰知道你是不是跟人打架受傷的呢?怎麼證明你的手臂不能動是車禍所導致的?
第三,車禍發生後,小心你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記住,絕對不要說“是我的錯”(Never say it is my fault)。警察通常會問車禍相關人員:“發生了什麼?”警察問的是事實,不是讓你下結論。因此,你不要說“對不起”,也不要說“是我的錯”。常言道, 一樁車禍的發生需要兩部車。有可能大部分的過失在於你,但對方可能也有過失,無論你錯90%還是10%,你都不要把過失全部攬到自己身上。
第四,保存所有的證據。保存證據對你將來打官司有利。如果有好心的目擊者把電話留給你,要趕緊記下,把目擊證人的名字告訴警察。盡可能多地拿到對方司機的信息,問司機的名字,地址,保險公司名字。如果你身上有手機,用手機拍下現場的照片,將來會有用。
第五,出了車禍後,不要跟任何人講車禍發生的細節,除了你的律師。你可能會接到一些電話,包括對方的汽車保險公司,或你自己的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對方可能態度很好,話說得很動聽,但無論如何,不要跟他們談論車禍,因為你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落入陷阱。
第六,不要自己跟保險公司簽任何協議,除非你的律師在場。不要因小失大,因為你能獲得的賠償可能遠遠超過你自己想像的。
第七,不要跟對方司機簽任何協議。對方車輛可能蹭了你一下,刮落一點油漆,這時候,對方司機可能會說,給你150元修車,小事化了。你當然可以拿著錢去修車,但不要簽下任何協議。
第八,如果可能,加買“無保”或“低額”保險(UM/UIM)。律師建議加買UM(或UIM),當撞你的車沒有保險,或保險很低時,你可以獲得賠償。
第九,受傷地點很重要。除了出車禍,人走路可能也會摔傷,或遭打劫受傷,如果發生在街上,可能無法打官司索賠,但如果你在停車場被打劫,或在一幢樓裡被打劫受傷,你可以告物業房東沒有提供安全設施。
第十, 車禍發生後有很多令人煩惱的瑣事要處理例如申報保險,修車,租車,要求保險公司理賠等。加上常有身體因車禍產生的傷痛需要就醫。又因大家還要照常上班,沒有時間精力去和保險公司周旋。如遇對方理賠不合理或不承認責任的情況下,一般人也束手無策,不知該如何是好。要知道保險公司都有專業團隊來和您一人打交道,這對您來說並不公平。找一位有經驗又負責認真的律師來替你處理所有的麻煩, 並能維護您該有的權益,不失為您最佳的選擇。
我們孫杰律師事務所,有專業人員細心替您安排就醫,修車,租車,並處理索賠等一系列事故發生後令您煩擾的事宜。同時我們會盡力為您爭取最高的陪償。不獲賠償絕不收費。車禍後請盡快與孫杰律師事務所聯繫。我們的電話是702-968-9900。24小時車禍熱線是702-968-9909。一通電話為您解決所有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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