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稅收優惠的目的是減少雙重課稅負擔的發生,否則便會發生外國收入來源被美國和收入來源的外國同時徵稅的情況。
取得優惠的資格
您必須符合四個測試﹐才能取得優惠的資格:
1.該稅必須是合法和實際的外國繳稅義務
2.您已被徵稅
3.您必須已經支付或開始累計稅金,並且
4.該稅必須是所得稅(或相當於所得稅)
一般來說,只有外國或美國佔有地(也稱為美國領土)累計或支付的所得稅或相當於所得稅款才符合外國稅收優惠。
合格的外國稅不包括:
•退還給您的稅金
•用來給您或與您有關係的人的補助金
•非強制性繳納給外國的稅款,因為您可以免於向外國繳稅
•以下於某一國家制裁期間所支付或累計的所得稅:
*國務卿指定某國家反覆地提供支持國際恐怖主義的行為,
*美國與該國斷絕或停止外交關係,或
*美國不承認該國政府,除非該政府在武器出口管制法下得以合法購買國防物品或服務。
•對於不符合最低持有期間規定的外國股票預扣外國股息稅收。
•對於不符合最低持有期間規定的的外國財產收益和收入預扣外國稅收。
注意:即使您為合格稅金申請外國稅收優惠,上述稅金亦可能申請列舉扣除。
選擇稅收優惠或扣除項目
您可以選擇符合條件並在當年支付或累計的外國所得稅當作優惠或作為扣除項目。要選擇扣除,您必須列舉在1040副表A(Form 1040, Schedule A)上。要選擇外國稅收優惠,您須使用1116表(Form 1116),並將它附加到您的1040表(Form 1040)隨著1040副表3 【不可退還的税收優惠】(Schedule 3 (Form 1040), Nonrefundable Credits) 或1040NR表(Form 1040NR)。您必須為所有該年度支付或累計的外國稅金選擇外國稅收優惠或作為列舉扣除項目。需每年進行一次選擇。
如果您採用現金收付會計法,您只能當年度申報此外國稅收優惠或作為列舉扣除項目,除非您選擇使用應計累積法計入另一個稅務年度的總收入中。一旦您作出了選擇,便不能轉而將稅金計入後面的納稅年度中。
外國稅收優惠和住房排除額
對於已免除課稅的國外收入(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或是已免除課稅的國外住房補助金收入部份都不能申請此優惠或扣除。在這種情況下不存在著雙重徵稅,因為該收入並不需要繳所得稅。
使用1116表計算優惠
如果使用1116表計算優惠,您的外國稅收優惠將為支付或累計的外國稅中較少數的部份,或是您外國收入來源屬於美國課稅的部份。此限制目前分開計算被動收入,在稅務協定轄管下的所得收入,從被制裁國家取得的收入,和所有其他收入。
結轉未使用的稅收優惠
如果您所支付或累計合格的外國所得稅的全額無法在該年度抵減,把未抵減的外國所得稅轉回前期或結轉下期。未使用的外國所得稅您可以轉回前一年或結轉以後的十年。更多關於這主題的資訊(包括在2007年之前所支付或累計的稅),請參考514號刊物【個人的外國稅收優惠】(Publication 514, Foreign Tax Credit for Individuals)。
不隨著1116表申報
如果您合於下列所有的條件,您可以選擇不以提交1116表格的方式申請外國稅收優惠:
•您的外國收入來源是被動的收入(passive income),如利息和股息,
•您所有的外國收入來源和外國所得稅已經列在收款人申報表,如 1099-INT表(Form 1099-INT PDF)(PDF),,1099 - DIV表(Form 1099-DIV PDF)(PDF)或來自合夥企業、S類公司、遺產或信託的副表K-1,並且
•您合格的外國稅收總額以您報稅身份不超過此優惠列在1040表格說明(Form 1040 Instructions)或是1040-NR表格說明(Form 1040NR Instructions)(如果您使用1040–NR表)的上限。
如果您在沒有申報1116表的情況下領取了税收優惠,您不可以把未抵減的外國所得稅從今年轉回前期或結轉下期。
修改稅表來申請稅收優惠
如果您在某一年以列舉扣除的方式扣除外國稅收,您可以選擇對該年度改用申報外國稅收方式來獲得所得稅退稅,作法是在從報稅表最初提交到期日開始計算的10年內提交1040X表修改此項目。該 10 年的期限同樣適用於之前申報的外國稅收優惠計算結果的更正。
如果您作為優惠稅項申報的外國所得稅被退還給您或減少,您必須提交1040X(Form 1040X)修正稅表來申報降低的外國稅收優惠。此項要求沒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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