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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嘉義市25日電)嘉義市議員戴寧因案遭羈押禁見,23日上手銬腳鐐跪爬祭拜父親畫面曝光,引發議論;陳明文等5名民進黨籍立委今天拜會法務部長蔡清祥表達抗議,嘉義看守所回應依法辦理。 已連任3屆嘉義市議員的戴寧,日前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被羈押禁見,其父親、前嘉義市議員戴建三於20日凌晨病逝,戴寧因未能見到父親最後一面,由委任律師陳澤嘉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 戴寧便依羈押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向嘉義看守所申請戒護返家奔喪,戴寧於23日清晨戒護返家奔喪,戴寧上手銬、腳鐐在靈堂前跪爬、哭泣的畫面曝光,引發民眾批評不近人情。 嘉義縣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服務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法務部矯正署要求被羈押人進行靈堂儀式須全程上手銬腳鐐,違反正常社會民情,引發社會大眾質疑。因此陳明文、王美惠、蔡易餘、吳玉琴、邱泰源等5名嘉義縣市出身的民進黨籍立委今天特別拜會法務部長蔡清祥表達抗議。 陳明文表示,法律執行不外乎人情,一個尚未判決定讞的被羈押人返家奔喪,卻被法務部強迫全程上手銬腳鐐,實在是違反台灣社會的風俗民情,也凸顯出法務部矯正署下轄單位的僵化問題。 蔡清祥指出,初次看到這起事件的新聞畫面也感到震驚,因此在部務會議上特別點出此事,要求矯正署在未來執行相關案件時,必須兼顧社會風俗與人情義理。 嘉義看守所回應,戴寧因案遭羈押禁見,使用戒具戒護奔喪完全依法辦理;未來面對類似事件,對於兼顧社會風俗與人情義理的部分,將視個案不同會慎重考量辦理。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告訴中央社記者,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件,專案小組依照偵辦時程持續傳喚被告、證人到案說明,偵辦過程不受任何影響。 涉詐領助理費判刑定讞 童仲彥入監服刑 (中央社宜蘭縣25日電)前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任內詐領助理費新台幣5萬餘元,最高法院判童仲彥有期徒刑3年10月定讞。童仲彥今天前往宜蘭地方檢察署報到後,被送往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服刑。 台北地檢署日前通知童仲彥,今天上午10時必須到北檢或他聲請的宜蘭地檢署報到,發監服刑,但童仲彥直到下午3時許才現身宜蘭地檢報到。 童仲彥報到時已理光頭,腳上穿著藍白拖鞋,手中拿著一袋衣物及簡便盥洗用品。 童仲彥向媒體解釋,因為上午出門忘記帶身分證與健保卡,半途折返,所以才延誤報到。至於4月22日是否如期舉辦婚宴?他說,屆時看檢方規定。 檢方表示,童仲彥之後由檢察官開庭確認人別後,隨後搭囚車前往位在宜蘭縣三星鄉的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服刑。 檢方起訴指出,童仲彥被控於民國100年10月間假借以每個月3萬元價碼,聘用蔡姓男子當助理,並向 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但實際上並未聘用蔡男,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3842元。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童仲彥。 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童仲彥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偽造文書罪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蔡男確實沒有做助理工作,但童仲彥有自費聘請陳姓女助理4個月,月薪1萬8000元,共計7萬2000元,經扣除7萬2000元,童仲彥實際詐領金額為5萬1842元,改判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駁回童仲彥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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